我一朋友骑摩托车车把别人撞了,到医院检查后,被撞的人并没有什么问题,反倒是朋友为了避险而摔伤,但那人却执意要住院,说是留院观察,我想问问这种交通事故的伤情到底是怎样定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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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门子,谁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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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势评定一楼以讲清楚,但确定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大小是由交警负责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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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交警有什么用,交警只是确定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大小。而伤情是通过法医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定的,医院的检查结果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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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会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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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交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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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程度评定 损伤程度评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 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用。 委托鉴定要求 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 损伤程度分级。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损伤程度评定参照的标准 1、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3月29日起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4月2日起试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级进行评定。 评定参照标准: 1、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2、 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