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发了一篇关于我姐夫车上载物掉下来,致使摩托车主受伤的事后,得到各位的广泛关注,在此谢谢了!(不明白的请看前两天的这篇“车上掉下东西,致使造成交通事故,有责任吗?” 几天过去了,我姐夫去交警大队请求交警早点出事故报告,跑了二天,交警不但不理会,还借以伤者方家属没出现不给予出事故报告。我们只好等。。今天上午又去,交警竟然大拍桌子说:你们不要来了,再拿一万六千块钱就放车,事故报告也不用出了。注:(总共全部费用大概三万)加上我们已出三千多入院费就是二万多了。。。后来我才知道对方跟交警拉关系了。。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交警竟然不出事故报告,直接口头要我们出钱,那还不等于私了一样了,还要交警干嘛啊。。我想知道凭什么这样对我们。。真是太令人气愤了。。车还一直被扣着,无法工作。我们决定这样处理:一直等交警出事故报告,不然一分钱也不出了。赔钱也要得有法规依据。如果真是不公平的话,我们决定拿着事故报告后去法院告他们。。。各位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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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哪里的?现在的交警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这(山东省)就没有你说的这种情况。 新的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交警已经不能直接向当事人索要任何的费用,包括治疗费等。 而责任认定书也有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在勘察现场,车辆鉴定完毕后的10内,必须放车。 如果不按照规定,是可以诉讼的 。 他们是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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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下次不要提这种话题了,影响我的情绪,因为交警好的太少了,城市越大交警越好,越规范,反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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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警都是这样,讲理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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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就认了吧,找个律师跟他们打交道,差不多就行,拖不起,把车要回来再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