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性格和观念的差异,相恋半年后,我痛下决心和她分手,当时她并无挽留这段感情的想法,表现得很自然,我认为她是个不值得珍惜的人,同时为自己的付出感到很伤心,如今她又找我和好,让我感到很为难,不知如何对待这份感情,毕竟曾经爱过,和好会有将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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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好马不吃回头草。既然你已认定她不值得珍惜,就应该断然的回绝,不要为她而动摇,不要给她留任何的希望,要很明确地说出,你们不合适,不要在幻想不是恋人,可以当朋友,除非你们没有开始过,否则你们无法真正做到是普通朋友,尤其是她对你还有想法,要断绝与她的所有联系或接触的机会,但不是横眉冷对,而应该婉转一些,客气一些,让她感觉到你们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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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分过一次说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走回去呢还想再伤心一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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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不值得去爱,当初她抛弃了你,已经说明了一切,我认为你应该下狠心拒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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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认为性格和观念的差异,而痛下决心和她分手,那就说明你根本就已经是想要和她分手了,为何还要认为是她不懂得珍惜呢?其实你认不认为你自己很自私?为什么在你痛下决心要和她分手的时候你还要认为她的表现是不珍惜你?难道你就曾珍惜过她?如果你是珍惜她的,那么现在也许你就不会在这里问了,不是吗?不过既然分都分了,而且你也认为是性格和观念的差异而分的,如果你们再在一起的话,就些问题就不会有了吗?可能吗?不过还是可以当朋友的.希望你在面对下一段感情的时候不要那么轻易说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