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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增值税发票最长的使用期限是2个月.过期就要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从新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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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的好办,开负数,接受的超期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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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票方发票没有下帐就好办。下帐了就要由受票方税务局出证明才能退回后重开。开票方下帐了也要向主管税务局说明原因并原票收回冲红后才能重开。关于“阳光”提的运费票问题,是因为前一段东北地区和最近河北出了不少假的运费发票抵进项税涉及周边地区。现在周边地区税务局正在协查此次涉及的企业。因此现在各地税务对运费票查的比较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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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说的是自己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要退回重开,那是没有时间规定的,只要把相关手续办好就可以了(如退货证明等);如果你说的是别人公司开给你公司的增值税发票,那么3个月之内没有认证抵扣的话,需要退回给对方重开。看上面“一抹阳光”大师说的可真是够头疼的!好在深圳还没有搞这么严格,要不然多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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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未认证的票将不能用于抵扣,如果需要重开,必须让退票的一方到当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然后你们凭退货证明重新开票。现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票管理非常严,每月有作废票都得写说明,不知道最近是不是又出什么事情了,连同运输费发票抵扣也特别严,今天去税务局办事跟专管员聊天还碰到一家企业就是超过3个月的票自己开了红字,他们正头疼这事呢,好像这样都得上报市局(北京,如果不是直辖市估计要上报省局的),写说明也没用,不知最后怎么处理的。建议你还是按照流程一步步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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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认证问题吧,3个月内未认证的发票,需要重开,你要给对方提供税务出具的退货证明才可以,一般到大厅办理,然后将退货证明和发票及抵扣联一并交给对方,对方才能另外开据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