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是个恶棍,打过我.虽然我们协议离婚了.可他欠我十万不还.他也确实没钱.五岁的女儿因我不想打官司就给他了,他对孩子还不错.但经常以各种名堂阻挠我约好的一星期见一次孩子.我恨他,可又不想打官司.工作很忙,对官司的公平也不信任,顶多各打50大板.我想等到孩子10岁时自己选择跟我(法律好象有规定的).可孩子已喊别人妈妈了,真不知这个愿望能否实现.我该要回孩子吗?
热心网友
能够要回.看你们二方谁对孩子的成长更加有利!这是其一.其二看二方的新配偶是否对孩子有不利的方面想要孩子就要打官司.不一定是各打五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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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方不愿离,或是在财产上达不成协议就很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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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给自己在找麻烦了,找个好男人,过几年安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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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胆怯打官司而让你很被动,让你失掉了孩子,不值!就算各打50大板也要打呀,就算输了,他也得挨50下呀,更何况你还不一定就输呀!你真想带孩子吗?考虑好后果了吗?决定要孩子就因该有勇气打官司!!!!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