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有亲戚关系,或者利益关系,这样的委员会还有效么?我们要如何取消这样的委员会? 并且他们私自修改了业主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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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认为,还是有效的。小区的最终所有权利都是来源于业主,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公约由业主大会制定或者修改的,业主委员会无权擅自修改,即使其修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