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居民楼中办的一个培训学校,我和房东是02年签定的合同,当时只签了一年,后来一直是交钱写个付款条和收条就行了,前段时间他们说房价涨了,为了省心没说什么,给他们涨了一百块钱,现在他们又提出要我们自己交暖气费。(开始说包括在房租内的),后来也没说什么,反正两千块钱也不多,就交了,昨天他们又说要连去年的暖气费也要补交,他们一再的这样要求是否过份,当时没有答应,只说再考虑考虑,今天他们又过来说,下个月开始,房价要涨到3000,以前是1200。原因是在居民楼中办企业就要按商业房价算。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是应该负给他们房租,还是搬出去再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