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7月毕业的,8月份在一个县的统计局应聘,他们在我的报到证上盖了章,后来我没去那里工作,来到东莞,在一家私企工作。户口迁移证上著名有效期是2004年7月30日。我现在要落户,该怎么办?我的档案现在在老家的教育局,他们的人说要拿用人单位的调档函才给拿。但我想,户口落回老家原来那里,还要这么麻烦吗?那我一辈子找不到工作,一辈子没人用我,那我就落不了户了?没户口的?这什么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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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是什么难题。你回到开迁移证的派出所,在迁移证上重新注明一个有效期,或者原来的迁移证作废,重新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