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使用了该文章或图片复制到自己的个人主页上,没有注明出处是否会侵权进行商业谋利是只那一类,多举点例子。在此先谢过了
热心网友
我已经尽力了但我没有找到答案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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