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6到底是送多少股?公告上有每10股变成15.02股是什么意思?请专家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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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的股改预案为,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10转1.5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转增股本送予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47股,实得5.02股。实得5.02股应为:非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1.55股转增部分送予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送即对价3.47股)而获取流通权,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3.47股加上转增的1.55股就变成了5.0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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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大股东骗人的把戏,老股东他用资本公积金送3股,新增转债的10股送5.02股。 资本公积金本来就是全体股东的权益,谁要他拿全体股东的利益去做他的好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民生银行再次在愚弄全体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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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及公告★2005-09-12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今起停牌 民生银行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1日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1。55股。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03年8月27日进入转股期,目前公司股本处于变动中,故暂无法确定本次转增预案的总股本基数。该预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决议。 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公布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暨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公告 经合并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的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协助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1。55股。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可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约673578944股作为对价,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各流通股股东当日所持流通股股份数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假定尚未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约3股对价股份。假定尚未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假定为1942222939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本方案后将成为15。02股,其中增加的1。55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3。47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征集对象为截止2005年9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17日上午9:00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10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非交易日除外),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提示公告 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动议和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在保荐机构的协助下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若该方案获得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则: 1、在2005年9月12日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含当日)期间的公司股票和可转债的交易日,民生转债持有人可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民生转债停止转股,直至民生转债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转股。 2、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以实施,公司将根据民生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就公积金转增而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在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中公布转股价格调整事项。 3、公司董事会承诺: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触发时,将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4、公司提请民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05年9月12日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含当日)期间的公司股票和可转债的交易日,民生转债持有人可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未转股的民生转债将不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根据有关规定,当未转换的民生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将可能停止民生转债的交易。截至2005年9月8日公司仅有30241万元民生转债在市场流通。 由于它此前发行了可转债,而此债还有很多没有转股,所以,要等基数确定,才可能最后确定究竟送多少。基数以股权登记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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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5.02股,其中包括公积金转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