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楼上阿姨的儿子(22岁)在外地打工,被安排和老板住在一起。前一段在厕所洗澡,煤气中毒死了,因为那个地区的热水器全安在厕所。老板只赔了2万。我想替阿姨问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大概赔多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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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实承担责任的应该是厂家,如果是直排式热水器吧,要看出厂日期,在国家明令禁止以前生产的,厂家不负责任2、如果热水器不是房东安装的,房东应该没责任,有责任的话,适用哪一条?3、如果我主张死者使用热水器不当,那举证责任在我,但我无法举证4、法院应不可能推定是我方安装的,应为举证责任应在原告,但法庭肯定在法庭调查的时候问,热水器是谁安装的,如果我否认,因该案件涉及到人的根本利益,法官很可能会想办法查明究竟是谁安装的,而且我觉的否认热水器的安装好象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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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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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钱也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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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律师,到法院起诉,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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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这应该属于产品责任纠纷,起诉热水器的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在10万--40万之间,要看他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具体数值你应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一定要求赔偿!被告是热水器的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这里因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即老板没有责任.他支付2万元应属于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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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这应该属于产品责任纠纷,起诉热水器的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在10万--40万之间,要看他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具体数值你应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一定要求赔偿!被告是热水器的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这里因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即老板没有责任.他支付2万元应属于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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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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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支付2万元是人道主义,在法律上老板是没有义务赔偿的,如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所致的话,那就应该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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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应该在出门前去道教神那里求求签,算算前程如何.道教神可是很对得起中国百姓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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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 1),不管谁现在赔了2万元都不合理; 2),保护现场,保存好热水器证据; 3),赶快到事发地报案; 4),聘请律师,搜集老板,热水器厂的有关材料/取证/适用法律依据等工作; 5),按法律程序切实做好尸检报告/热水器质量检验报告; 6),起诉热水器厂/老板应负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7),指定一个有较强能力的专人,配合公安/司法/律师等部门做好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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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安装在厕所里.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是谁把热水器安装在厕所的.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热水器在厕所里.至于产品质量,现在好像很难说,只能请当地技术监督或产品质量监察部门进行鉴定.确能证明是产品质量有问题,才可告生产厂家.否则厂家没有责任.即便查清了是谁安装的热水器,我看问题并没有解决.安热水器也不是导致亡的惟一原因.所以我看这个问题还真不是很简单.可以一步步来解决,最后看法院是怎么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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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应该直接找销售商及生产厂家,进行索赔,与老板并无多少必然关系,金额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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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得对,搞清问题,才能追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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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你能证明工作人员或是老板安装热水气不当2、热水器有质量问题你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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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当按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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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向老板索赔不如起诉生产厂家或销售商,请在事发一年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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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当按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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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这应该属于产品责任纠纷,起诉热水器的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在10万--40万之间,要看他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具体数值你应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一定要求赔偿!被告是热水器的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 这里因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即老板没有责任.他支付2万元应属于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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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当按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