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手势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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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手势,表达不同的含意。那么我们在运用手势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 一是注意区域性差异。 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由于文化习俗的不同,手势的含意也有很多差别,甚至同一手势表达的涵义也不相同。所以,手势的运用只有合乎规范,才不至于无事生非。 掌心向下的招手动作,在中国主要是招呼别人过来,在美国是叫狗过来。 翘起大拇指,一般都表示顺利或夸奖别人。但也有很多例外,在美国和欧洲部分地区,表示要搭车,在德国表示数字“1”,在日本表示“5”,在澳大利亚就表示骂人“他妈的”。与别人谈话时将拇指翘起来反向指向第三者,即以拇指指腹的反面指向除交谈对象外的另一人,是对第三者的嘲讽。 OK手势。拇指、食指相接成环形,其余三指伸直,掌心向外。OK手势源于美国,在美国表示“同意”、“顺利”、“很好”的意思;而法国表示“零”或“毫无价值”;在日本是表示“钱”;在泰国它表示“没问题”,在巴西是表示粗俗下流。 V形手势。这种手势是二战时的英国首相丘吉尔首先使用的,现在已传遍世界,是表示“胜利”。如果掌心向内,就变成骂人的手势了。 举手致意。它也叫挥手致意。用来向他人表示问候、致敬、感谢。当你看见熟悉的人,又无暇分身的时候,就举手致意,可以立即消除对方的被冷落感。要掌心向外,面对对方,指尖朝向上方。千万不要忘记伸开手掌。 与人握手。在见面之初、告别之际、慰问他人、表示感激、略表歉意等时候,往往会以手和他人相握。一是要注意先后顺序。握手时,双方伸出手来的标准的先后顺序应为“尊者在先”。即地位高者先伸手,地位低者后伸手。如果是服务人员通常不要主动伸手和服务对象相握。和人握手时,一般握上3到5秒钟就行了。通常,应该用右手和人相握。左手不宜使用,双手相握也不必常用。 双手抱头。很多人喜欢用单手或双手抱在脑后,这一体态的本意,也是放松。在别人面前特别是给人服务的时候这么做的话,就给人一种目中无人的感觉。 摆弄手指。反复摆弄自己的手指,要么活动关节,要么捻响,要么攥着拳头,或是手指动来动去,往往会给人一种无聊的感觉,让人难以接受。 手插口袋。在工作中,通常不允许把一只手或双手插在口袋里的。这种表现,会让人觉得你在工作上不尽力,忙里偷闲。 二是手势宜少不宜多。 手势宜少不宜多。多余的手势,会给人留下装腔作势、缺乏涵养的感觉。 三是要避免出现的手势。 在交际活动时,有些手势会让人反感,严重影响形象。比如当众搔头皮、掏耳朵、抠鼻子、咬指甲、手指在桌上乱写乱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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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可谓是世界上流传和使用得最为广泛的英文了,但英文语言专家和语言历史学家却至今都未能确认“OK”究竟来源于何处。一位名叫“严宇民”的自由撰稿人日前在《信报财经周刊》上撰文指出,通过查阅许多研究英语发展、英文文字演变历史的书籍,发现有两三位学者曾指出“OK”的用法原是由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始创。 严在文章中介绍说,杰克逊生于1767年,61岁时当选美国总统。杰克逊总统在批阅公文时如认为内容没有问题可以发回各部门执行时,就会在公文上写上Oll Korrect二字,表示“完全正确可行”。经过一段时期,下属明白并熟悉这二字的意思后,杰克逊便会只写上OK二字代表OLL Korrect。 Oll Korrect实质上是All Correct的误写,那么为何一位堂堂美国总统会出现拼写错误呢?严宇民试着从美国语文教学历史的角度给出了解释,他说,英文语音学是二十世纪初期才创立发展的学科,而十九世纪的杰克逊可能未有留心到单音字母C有两种发音,即〔s〕和〔k〕。因而,当他拼写单词Correct时可能觉得发〔k〕的字母应该是字母K,于是就写作了Korrect。至于杰克逊为何将ALL写成Oll,文章则解释说,在语音教学尚未发达之时,一般学英文讲英文的人士,包括英美国民,以为A只有两种语音分别是别是〔ei〕和〔a:〕,却不知A在辅音L和W之前,可以发元音O的音。文章推测说,杰克逊总统因此将All按发音写成了Oll。 文章指出,就这样,杰克逊将All Correct自以为是地写成了Oll Korrect,错误拼写法一旦建立,OK的简缩法自然诞生。经过二百多年的流传,OK已成为英语国家人们在表达“全对”、“没有问题”等意思时的常用词,并渗透到许多将英国当作第二语言推广的国家的日常用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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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手势源于美国,在美国表示“同意”、“顺利”、“很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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