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有两间公房,四个儿女,我和我侄子的户口在这儿(我哥哥已去世)我嫂子和侄子一直和我妈妈一起住,但不住在这两间里,两个姐姐的户口不在这儿,前不久我妈妈去世了,去世前怕几个儿女打架,立了份遗嘱,说四个儿女平分,可是现在我嫂子也要要一份,由于意见不统一,我们决定暂时不改户主,仍然是我母亲,想等到拆迁时再说,不知道公房拆迁这种情况如何给钱?遗嘱还管用吗?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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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你妈妈和你哥哥死亡时间先后。搞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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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是对的,要四个儿女平分,这其中也包括你嫂子。你哥虽然去世了,你嫂子还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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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嫂子有继承权,她不仅和你哥有明确的婚姻关系,而且还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她和你们一样都属于第一继承人。拆迁补偿款,按照老人遗嘱四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