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于1983年离婚,离婚后将一个4岁的孩子判给了他母亲,后来一直自己生活(他的儿子一直到他死都没有进过当儿子的义务,但是张三一直没有把儿子的户口迁走)后来张三因没有房子住,家里挤给了他一间房子住,现在张三因病去世了,房子要拆迁给16万,请问应如何分配这16万!!紧急!!谢谢!!! 问题补充:离婚后法律判给张三抚养孩子,可是张三没有能力抚养儿子,儿子9岁后离开他父亲而后一直由他母亲抚养,在这期间儿子几乎没见过张三一面.条件:1.房契上已经是张三的名字,也就是说房子已经赠与了张三2.张三的父母均在世,可是均得重病住院不能参与其中,家里只 有张三的弟弟有能力处理此事3.张三儿子现在已经25,有稳定的正式工作,与母亲住在一起.再次感谢回答者的热心帮助!!谢谢!!!!
热心网友
1、房子已赠与了张三,该房子属于张三的财产。2、张三的儿子虽未与张三见几次面,但仍对张三的遗产有继承权。3、张三的遗产(即拆迁费)由张三的父母及儿子三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