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在1991年参加工作的,当时是临时工,在2002年转为合同工,也开始进行投保,我想问的是,我的临时工的那一年算不算正常的工龄,另外,我从1991年一直工作至今,我到目前为止,如果辞去工作,能够享受养老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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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临时工应算连续工龄。你目前辞去工作能否享受养老保险请参考“上海企业劳动管理手册”。 1-退休条件: 男六十周岁,特殊工种可提前五年。 2-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九二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十 年,或者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九三年一月一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十五年。 3-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4-退职条件: 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九二年底)前参加工作,到达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包括 缴费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人员,应该退职。连续工龄满五年,因病或者非 因工致残的在职人员,经劳鉴委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职。退职人 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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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是否交纳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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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