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在外签单消费了,对方单位来结帐,可是经理有几笔单子却记不清是做什么消费了的,比如:有一个单子是9月份签的,可他说的事却是10月份发生的,请问大家这要怎么处理才好啊..晕 要认这个真吗?要是不认真,个别股东又看着,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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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索帐人要消费明细单,看签名,不然不结帐。别问干什么,只关心程序的合规性,别管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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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签字了就报销啊。我这个总经理也是经常这样,没办法谁叫他最大。还好几个股东不管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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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报销肯定要报啦,正常的开支可计入费用,但如果是应酬方面的费用就按规定计入业务应酬费,到年终结算时如超出比例(按税法规定),则需进行纳税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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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如果是国有的签字就行如果是民营的就按报销制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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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对,你只要按照公司的报销制度办不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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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碧海笑笑生的,只要是老总签的,你就报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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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报销制度进行审查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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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要搞搞清楚,看看是些什么。如果实在搞不清,也没关系,经理已经签了,你报销就是了,与你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