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记者去采访时,带着摄像机,但很多被采访者拒绝摄他们,用手去遮摄像头。那倒底可不可拒绝拍摄呢?

热心网友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采访。但必须经当事人的同意后,才能对其脸部进行拍摄。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对其脸部进行技术上的处理。

热心网友

但是你们必须注意,《民法》好像还有规定,具有新闻价值的条件下应该不存在肖像权。这个规定肯定是有的,我现在手上没资料,所以希望你们去查一查。所以我觉得一般情况新闻单位有权采访。

热心网友

可以的拒绝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任何公民拥有肖像权,未经本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公民肖像权.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 肖像拥有权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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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热心网友

你可以拒绝,但是不能用粗暴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