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狗被城里的政府组织的打狗对打死了...死得相当惨烈,极为不人到...我很爱我的那只狗,我在外上大学,在寝室接到电话,十分痛苦...可以说悲痛.....我家的确没有按政府事先的规定给狗打疫苗(十分昂贵,可以说是抢人),但是,非要一定打死吗?!...具体的情况我就多说了我想知道相关的具体法律,可以让那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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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犬需要每年5000元的费用,在北京养犬户中,有40.1%的家庭没有给狗注册,其中53.1%的家庭不注册是因为交不起注册费,还有9.8%不肯给狗注册的养狗者提出的原因是,没有得到相关服务,或者怀疑注册费的用途等.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因犬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33条 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 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对病死犬,应当进行无公害处理。 对于你们家的狗在执法过程中被打死的,执法人员应该负责赔偿,你们可以向执法的机关申请,但是你们有过在先,即没交费用没打疫苗,所以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也可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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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好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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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上对宠物管理上无比较明确的法律法规,仅在民法和司法解释上涉及宠物伤人等的民事或其他责任有相关规定,一般这管理的办法都是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性的条例和规定。如果你家在养宠物的时候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未在免疫防护上采取必要措施,地方政府依据制定的管理方法对违规宠物实施收回、扑杀等措施不属于行政违法。另外,我国现在只有针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法律,还没有对家养宠物及其他家禽畜类等的人道捕杀进行硬性规定,所以很遗憾,如果确实你的宠物早饲养过程中有违反规定之处的话被扑杀,政府以及西囊观人员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但是,从道义上,讲我坚决鄙视对动物的不人道行为,也希望国家尽快从这方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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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讨厌养宠物的人,带着宠物到处拉屎,搞的社区脏死了。你们市政府真好,还是为民做实事,我们这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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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真是惨无人道。你也不用伤心,狗死不能复生,总有一天那帮人会遭到报应的,他们会比狗惨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