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31日被一辆冲红灯的面包车撞到,但现在还未处理,造事车主只付了5000多元的治疗费用,现在我被判定为8级伤残,我是一名学生,今年参加了高考,如今该解决的时候了,该如何索赔?是否涉及精神损失?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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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根据情况,可能是金钱赔偿,也可能是其他形式: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3。该解释只对精神赔偿数额做了原则性规定,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数额标准,由各地人民法院根据这一原则进行裁量。  这个原则规定在该解释的第十条,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虽然你只是八级的轻伤,但可以考虑你的特殊情况即高考前受伤可能对你的学业等方面的影响,所以也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但还是要看具体司机过错情况还有你的受伤位置情况不同而定,赔偿的机率和责任的大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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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就交警部门先行进行调解。如果对调解无效或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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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可与肇事司机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具体来说应当为以下情况:1。医疗费:因车祸造成你身体损害,并入院治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当出具医院的发票等相关收费证据。2。护理费:除有极危重病情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护理的,一般护理人员应当为一人,护理时间长短应参照住院证明。如出院后仍须护理的,应出具医院所做出的诊断判断。费用计算应为护理人的平均日收入乘护理天数。如果护理人无工作,应按户籍所在地年平均收入计算。3。残疾补助。如果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伤残补助金,如果你是8级伤残,就应是你户籍所在地城镇(农村)年平均收入*20年*20%。4。精神损失费。依据受伤以及当时人自身情况酌情处理,这个一般由法院法官自由裁量,但是鉴于你的情况,索要精神赔偿应该是会受到支持的。5。其他费用。营养费,因治疗的需要而产生的交通费,起诉的复印费,伤残鉴定费等等。保管好索取赔偿的相关证据,如果起诉最好找个律师,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两年内如果不起诉法院以后就不受理了。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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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以面包车车主、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于你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由车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赔偿。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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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之内提起诉讼.保留相关证据.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