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没计划要孩子,所以我就试服了妈富隆避孕药。吃了十来天,因为忘记就停服了。停服后不久就来月经。距未服前的月经仅十四天。再过十四天,又来了第二次月经。十七天后,我以为排卵期已经过了,就没采取避孕措施,结果怀孕了。现在孩子已经十三周了。早孕反应不强烈。 刚怀的时候,虽然很意外。但是因为我之前已经人流一次,药流一次,考虑到之后的生育问题,就想克服家庭的经济困难问题,先把孩子生下来。但是现在我很后怕,不知道之前的服用避孕药对孩子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想请大家帮忙出个主意:这个孩子我能要吗?特别请专家说说意见! 另外,如果现在停止妊娠,该注意哪些问题才会对身体伤害最低,也不会影响以后的生育?而且,我还在继续工作,希望不至于中断工作。 注:我16岁初经,结婚几年来的月经都很规律。基本保持在28天,经期三天。经量不多。一年只有一两次超过31天。因为排卵期很规律,表征也比较明显。一直采用自然避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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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后多久可以怀孕? 萍萍新婚不久,暂时没有生育的打算,因为平时本来就有痛经,在咨询了医生之后,决定使用口服避孕药来避孕。萍萍服用了1年之后,痛经已经消失,也没有任何不适,但在和先生一起出国旅游的时候忘记带避孕药,此后的一个月就无法坚持服用,只好改用安全套避孕,但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偏偏在刚停药就怀孕了。萍萍非常紧张,不知道这个宝宝能不能留下来,咨询了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避孕药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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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后多久可以怀孕? 萍萍新婚不久,暂时没有生育的打算,因为平时本来就有痛经,在咨询了医生之后,决定使用口服避孕药来避孕。萍萍服用了1年之后,痛经已经消失,也没有任何不适,但在和先生一起出国旅游的时候忘记带避孕药,此后的一个月就无法坚持服用,只好改用安全套避孕,但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偏偏在刚停药就怀孕了。萍萍非常紧张,不知道这个宝宝能不能留下来,咨询了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避孕药可能会对小孩造成影响,建议萍萍人流,过一段时间再怀孕。还有朋友听说,有一个朋友,在早孕的时候不小心服了避孕药,结果小孩有些痴呆,建议萍萍无论如何也不能冒险,当今只生一个,还是谨慎为妙。 萍萍思考再三,决定再听听父母的建议,父母也觉得非常为难,专门托人咨询了一个已经退休的老医生,结果也建议人流。这下萍萍更加为难,因为萍萍平时就非常喜欢小孩,总觉得和这个小孩特别有缘分,而且萍萍的姐姐就是因为做过一次人流,后面5年都怀不上孕,最后做了试管婴儿才有了小宝宝。萍萍该怎么办呢? 在60、70年代,我们国家有规定,停服避孕药3-6个月后才能怀孕。因为当时我们国家自主研发的第一代、第二代的避孕药剂量偏大,含有一些雄激素活性,而且以长效避孕药和探亲片为主,不能判断停药后药物会在体内停留多久。因此为保险起见,建议避孕药要停止服用3-6个月后才怀孕。所以很多老医生和40岁以上的妇女还仍然认为,必须停药6个月才怀孕,停药6个月内怀的宝宝必须人流。 我们国产的避孕药目前还停留在第一代和第二代,但欧洲和美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研制出了第三代的避孕药。第三代的避孕药来自于薯芋,薯芋是一种来自于墨西哥丛林的植物根茎。因此第三代的避孕药(即现代避孕药)没有雄激素活性,剂量也明显减小,以每天一片的短效片为主。由于第三代的避孕药在体内代谢很迅速,停药后数天即在体内消失,因此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国外有很多妇女在漏服药片后不慎怀孕,对这些胎儿进行长期随访后未发现避孕药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对于第三代避孕药,欧洲和美国的权威机构批准在停服后就可以怀孕,无需等待3-6个月,这也是第三代避孕药优于老一代避孕药的优点之一。 目前国内很多试管婴儿中心在做试管婴儿之前,常规给妇女服用3个月的现代避孕药,以使卵巢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其后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对大量服用过避孕药后怀孕的小孩进行随访,也未发现任何不良影响。而且停止现代避孕药后的第一个月,妇女的生育能力最为旺盛,往往高于服用避孕药前或者此后的时间,成为受孕的最佳时机。 妈富隆是第三代口服避孕药,不必担心,你可以放心的要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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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不过你要到医院检查一下胎儿发育是否正常后做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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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做一个全面的胎儿检测,如果一切正常生命力比较旺盛,我建议你要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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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了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还是做个全面的检查吧.我有个朋友担心小宝宝会出生后有问题,就做了个胎前的羊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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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医院~不能再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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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的。妈富隆的激素量很小的,在体内代谢很快的,不必担心。而且好像无致畸反应的。现在已经13周了,超过3个月的若想流掉,只能作引产了,不但这个对母体的伤害是最大的而且有一定的危险。建议能要还是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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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对这个不懂,但是不管你要或者不要,都要认真考虑清楚了,以后不要留下遗憾,祝你成功!!~~我为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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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大,建议你还是将这个小孩生下来,关键是要有规律地去做产前的检查,保证孩子的发育是正常的就可以了。祝你如意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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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做流产是不好的.但是你吃了药对孩子大脑也很有影响~~~这些我们谁也说不好~你最好是去医院,和医生讲一下你的情况~医生会给你好的解释~~如果我们说让你要,然后孩子生出来有毛病那是一辈子的事对孩子一点责任也没有负,要是让你不要,也许多打一次胎会造成什么影响~~`所以这个问题还是问问医生比较保险~~~这只是我的小小建议~因为这是大事~~~所以你的决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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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几家医院,多问几个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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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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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去几家医院,多问几个妇产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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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自己了,你想要就要,你之前的那些药物是对孩子没有任何影响的,要说有影响的例子是少之又少的,几乎没有,你可以到正规的医院检查一下,再一个你要根据你现在家庭情况等因素来选择到底要不要孩子,要不要得靠你自己了,我建议还是要吧,因为毕竟是一个小生命啊.若你需要停止妊娠的话,那你就要注意多休息,最好不要再怀孕,还要多到医院检查,以免出问题,大概三个月后就基本不用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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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知你今年多大,如果你要是大龄女人,我还是见意你要这个孩子的,要是岁数不太大,可以不要,这个孩子也三个月了,也很大了,你要是现在流产对你自己也是有一定的伤害的,必须是人流,不可用药流,哪样不安全,会对以后要孩子有影响的,经过这次流产后要是想要孩子最好是一年后在要,不然对你的身体和以后的孩子也是有影响的,我沉得你是个比较瘦的人,身体恢复要长一点的时间,多关心自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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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孩子你如果不要的话,以后如果不再有怎么办?你现在怀孕了,不可以过度的工作,否则对孩子发育的影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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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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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用药 胎儿不该被轻弃妊娠关系着两代人的生命与健康,孕妇用药更应谨慎。母亲错误用药可能会对腹中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如致畸、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用药 很难避免 从孕前准备期到妊娠、分娩和哺乳,平均每位母亲要经历大约2年时间。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生病很难避免,因此就很难保证母亲不使用任何药物。其中还包括孕妇本身就患有某些慢性疾病需要坚持长期用药,如哮喘、癫痫、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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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用药 胎儿不该被轻弃妊娠关系着两代人的生命与健康,孕妇用药更应谨慎。母亲错误用药可能会对腹中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如致畸、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用药 很难避免 从孕前准备期到妊娠、分娩和哺乳,平均每位母亲要经历大约2年时间。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生病很难避免,因此就很难保证母亲不使用任何药物。其中还包括孕妇本身就患有某些慢性疾病需要坚持长期用药,如哮喘、癫痫、肝炎、甲亢、先天性心脏病等。此外,有一些孕妇是在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些药物。另外,妊娠本身也可能会给孕妇带来某种妊娠特有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病情严重时就不得不用药物治疗。调查显示,约60%~70%的孕妇在妊娠期间使用过药物。 孕妇使用药物治疗,药物进入母体后,在发挥其药效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改变母亲体内环境,这种改变的大小以及对胎儿的影响是由药量及药物本身决定的。因此许多药品在研发阶段要经过致畸试验,其结果在药品说明书中应该准确体现。由于担心药物的不良影响,许多孕妇会尽量避免使用药物,甚至病情加重也忍着。北京世纪坛医院药剂科袁锁中教授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如果不积极治疗,某些疾病本身对胎儿的影响可能会比药物的危害大得多。袁教授告诫孕妇,有病一定要积极治疗,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胎儿就这样没了 许多孕妇当意识到服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时就会显得无比焦虑和担心,她们多数会到医院找妇产科医生或药剂师进行咨询,当然最关心的话题是“这个胎儿还能不能留下来”。孕妇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是非常遗憾,几乎没有人能给她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排除为了避免医疗纠纷等因素以外,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医生和药师没有可以作出答复的理论基础,尽管医药专家也很想帮助这些孕妇。医生在了解到孕妇的情况后,多数会参照孕妇所使用药物的说明书,如果上面注明“孕妇禁用”,他们会建议不保留胎儿,但多数药品的说明书是“孕妇慎用”或根本没有明确说明,这样医生和药师会根据个人的经验告诉孕妇可能会有哪些问题,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给出一个模棱两可或纯个人化的建议,最终还是让孕妇及其家人难以选择。可能坚持到最后会得到一个健康的宝宝,但多数家庭不愿意冒险,许多小生命就这样被“扼杀”在“莫须有”的结论下。 是盲目 还是无知 袁教授认为,这种现象突出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方面:其一,与我国的国情有关,在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年轻父母更加重视孩子的健康。其二,与药物的滥用有关,在我国仿制药居多,尽管这些药物经过多年临床应用证实是相对安全的,但滥用同样会造成安全隐患。其三,与临床药师的知识欠缺和缺乏科学指导有关,过多强调经验性、个人化的知识,没有科学的实践依据,单纯依赖药品说明书不可能更好地帮助患者。 这种情况不只存在于我国,对于“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问题,全世界都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只是简单地将所有药物分为危险度递增的A、B、C、D、X五类,A类药物对胎儿比较安全,B类药物相对安全,X类药物则是孕妇绝对禁止使用的。但是C、D两类药物的安全性则很难界定。如果孕妇服用了这些药物,那么对胎儿的影响同样不能确定。可见,发达国家的母亲同样会面临“忍痛割爱”的局面。 科学选择 延续生命 最近,国外专家的一项实践研究让人们看到了一丝希望。在中国药学会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与日本虎之门医院的一次学术交流活动中,记者了解到该医院从1988年4月开始一直从事“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产生影响”的研究,到目前已积累了7000多位服药孕妇的跟踪调查资料。这项活动的宗旨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对于可能已被药物影响的胎儿不是一味地排斥,而是用科学的理论得出量化标准,从而尽力挽救胎儿。 17年来,日本的学者将药物对胎儿影响的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同时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建立庞大的数据资料库,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常用药物。每一种药物的致畸率都可在数据库中检索,同时更加合理地将致畸率以服药时的妊娠月份来区分,这样使检索数据更具科学性。 对于每位前来咨询的孕妇都可将自己的情况详细填写在表格里,包括药物种类、数量、服药时妊娠月份等相关信息,药师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析、综合,然后到数据库中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告诉孕妇,这个结果通常是明确的量化数据,孕妇就可据此来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十多年来,他们在帮助孕妇摆脱焦虑的同时也挽救了几千个胎儿的生命,令人欣慰的是,在如此长时间的工作中,至今没有引起一起医疗纠纷,跟踪随访的3664位孕妇中胎儿的畸形率在正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