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0月从福建买来一枚商标,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要将商标卖给一家企业,当我们到商标事务所办理手续时,企业担心转让申请表上不是原商标持有人的签字,(事实上是原商标持有人的签字,同时我们也提供了原商标持有申请注册商标时最原始的资料来证明是原商标持有人的签字,但因为商标事务所也不能对签字进行鉴定)而未能如愿。我想问下商标转让有哪些手续要办?有没有什么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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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新举措:一、将商标转让申请书上转让人使用的印章或签字,与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使用的印章或签字进行核对。二、对印章明显不符的,要求转让人必须说明印章变更情况,提供印章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转让人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章戳)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订的转让协议。三、对签字明显不符的,要求转让人必须说明情况,并提供转让人的有效证件(签字)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四、对印章或签字明显不符的向申请人发出《转让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不含往返邮程)按有关要求补正,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补正,驳回其转让申请。如有其他商标问题欢迎咨询rena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