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首先我觉得这种改法体现了一种人文素质的进步。因为“不得歧视外地人”,本身制定规则的人已经在无意识“歧视”了,因为他将外地人和本地人划分区别开来,这种规则显然没有体现到当初制定规则的本身意义。而将“不得歧视外地人”改为“尊重他人”是更加合理,同时也更能让人接受的。由“歧视”改为“尊重”,本身就是一种说法的进步,“贬义词”变为了“褒义词”;而“外地人”改为“他人”,则表示大家都是同一个区域的人,只分你我他,不分本地和外地,这是一种文明意识的提高。其次,我们现在正在提倡“和谐社会”,学生守则中“尊重他人”的改动显然是迎合这个主题的,它反映了当今学校更有义务去教育学生去创建一个和谐学校、和谐社会。如果我们人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这将是我们国家民族的人权、文化、民主进步的一大标志。
热心网友
这是一种时代观念的改变,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从不歧视到尊重,是精神文明教育的进步,更新.让中小学的学生重视尊重他人,知道尊重他人的必要性,知道尊重他人的良好回报.因为只有做到尊重他人,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使学生从小就树立了尊重他人的好品质.为以后做人打下了基础.使这些国家未来的主人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让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很大的进步,让每一个公民都做到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