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5年应聘到某县工作,未打迁移证,该县为我重新办了户口。我走时,我原来所在户口的那个县转成了民族县,我父母和弟弟全都转成了少数民族,他们把我的民族身份也转成了少数民族.我现在想在我现在工作的这个县改变民族身份,该怎么办?
热心网友
因为你原来有户口。你也明白,在中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有两个户口是不合法的。就你而言,根据户籍管理的规定,你后来重新办户口不合法。现在,你可以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撤销现在的户口,将原来的户口迁过来。如果不方便,还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在现在的户口登记中变更你的民族成分,询问一下变更成分需要什么手续。只要手续合法是完全可以变更的。我看,第二种方法更方便。
热心网友
不可能了怎么这么说呢?首先你在工作地重新办的户口即是当时用某种理由搪塞之后才按非正常程序为你办的新户口,实际上这是违法的,但到现在已经可以认定事实了.如果你还想把以转变民族的原户口迁过来,除非承认违法入户的事实,否则不是不打自招吗?以上为个人理解,因我不太懂户籍管理方面的知识,还是建议你找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热心网友
你现在面临的是有两个户口,因为你当时办理民族县户口的时候并没有迁移证,所以,你原户口并未取消。现在,你只要选择一个户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