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份注册了一种商标,是白酒类的,并已拿到证书.但现在发现外地有一家酒厂生产的一种白酒用的就是这个商标,他们没有注册,他们注册的话我肯定注册不上.但他们已经生产多年了.请问律师是谁侵权,我能否索赔,怎样计算?望尽快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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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1、如果该商标是驰名商标,则是你侵权;但一般地说,如果该商标是驰名商标的话,你的申请不会得到批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不是这种情况。2、如果不是第一种情况,则对方侵权。3、可以索赔。请参见:《商标法》第52-57条。我是律师,若仍有疑问,可通过E-MAIL提问,本人愿作无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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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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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答案是正确的,对方目前没有侵权,只有当你告知之后才会侵权.还有一点,如果对方使用多年,并达到一定影响可能会出现其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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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使用在前,你注册在后。你只能警告对方即时起停止使用该商标,并告之你已经注册了该商标。对方侵权之日从你警告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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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说,你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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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侵权,你有证书不怕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