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国的法律存在很大的漏洞,量刑让人看了有些看不懂,甚至有些气愤!同罪不同罚得以合法化!为什么要这样制定法律?本人认为法律是用来惩治罪恶的,不是用来感化人的,感化人应该由教育来实现,当一个人犯了重罪难道还能靠法律的感化来挽救他吗?他真正要做的是承担他所犯的罪过,贪污1000万和抢劫1000万大家说说,应该怎么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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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量刑幅度,还要法官干什么?直接拿程序套就行了。其实好多情形同样的犯罪,情节和手段等就是差距特别大,同等处罚确实不对。经是好的,别碰上歪嘴和尚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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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贪污款项好多,却判不太重的刑罚,而事实上,这些钱不知道可以改善多少贫民的生活,没有经济来源,他们的生存都成问题,但这些贪污犯却拿着大把的钞票当纸烧,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有些国家在逐渐取消死刑,但当钱和生存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思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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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1000W:这1000W可见是来之于多少老百姓的血汗啊,该杀!抢劫1000W:抢的对象是?抢的次数?抢的情节?法官考虑的***** 也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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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感触太深,有情绪在里面.惩治罪恶是法律手段的一方面,我想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育人.你没有看到因家庭破碎,给孩子造成的伤害.自由裁量权在哪个国家都是有的,不平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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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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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法律的自由裁量权是那个国家都有的,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问题时中国的法律有时眼光太近,而且照顾不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