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是各级领导经常遇到的令人头疼的问题。请你从哲学角度谈一谈看法

热心网友

我仅谈一下我个人的浅薄的看法: 先来看“法不责众”中的法字,法是人民之法,它是用来约束和规范广大人民的行为的。从立法的本意来看,它所要责罚的很显然是那么一小撮损害国家、人民或个人的正当利益的违法份子。这自然不在众之列。但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那么一些人,不知事实真相面受他人鼓动而参与聚众闹事的违法活动。而这表面看来似乎也是“众”,但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哲学角度来看,这表面的“众”之下却隐藏着个别。所以只要抓住了主要矛盾,抓住了个别,这样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