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北京,而人要长期居住在北京,想请教一下有必要办理长期居住证吗?办理此证有何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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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佣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对违反《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3)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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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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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规定的暂住证,必须办理,如果没有,会受到很多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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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治安管理条例规定要办暂住证,你就办呗,别自找麻烦。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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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是很有必要的。义务就是能保障你的许多东西,要是你出事了,公安可以很快找到你,而且外地打工,很多单位都需要暂住证的。暂住证也便于当地警察管理外来人口,是现在中国国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