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我弟弟的同事跟别人打架,他碰见后和其他三人也参与了群殴行动,将人打至轻伤,后派出所要求他们私了,仅主犯与受害人达成私了协议,赔偿6000元不再追究责任。而我弟弟他们三人认为是帮助别人打架,赔偿应该由主犯付出,没有对此事进行理睬.今年受害人以派出所不给解决问题将派出所起诉了,于是派出所将我弟弟刑事拘留,今天已经是第十九天了,去找派出所,派出所说因为目前只抓到两个同案犯,另外一名还没有抓到,不给解决此事,还说如果拘留满一个月后仍未抓到那名同案的话,还会继续延长我弟弟的拘留期限,请问这合法吗?象我弟弟这种情况,正确的是应该走什么处理程序啊?可不可以取保候审,如果可以,该如何办理?还有,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满一个月后,不管同案是否全部到案,派出所是否应该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呢?在同案未全部到案的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是否可以对此案进行审理和宣判?请回答者务必详细回答我的问题,急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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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日内不能查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主犯和受害人达成的协议6000元私了派出所是否有据?如没有在派出所立据,派出所是可以根据受害人受伤害的程度和时效对此事进行处理。 “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我认为可以取保候审的,关键是你弟弟是否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象这6000元的赔偿最好是协商解决了为好。取保候审又要花钱,到时这钱能否拿回还是一个未知数。真的到了法院去审理,这6000元的赔偿就得有根有据,按主次分割也分担不了多少。也许就比花钱请律师和取保收审要少花一些钱,当然在时间上就要多牺牲一些。请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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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的法律很明确: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日内不能查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如果条件允许,你应该尽快找一个律师,将有关情况讲明,请律师来协调各种关系。  祝你成功运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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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人轻伤的犯罪行为,如果当事人已经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约定放弃刑事责任的追究,在赔偿协议达成且履行完毕后,受害人又提出反悔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听我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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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弟的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说明这桩案情已经水落石出。也说明公安机关对你弟所做的一切有了正确的定论。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了,你家就要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工作。最好的方法是你尽快去律师事务所请一个比较好的律师,着手搜集对你弟的相关有利资料,应付检察官对你弟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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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个问题,你弟弟起着关键作用,就是他叫来其他朋友帮忙打架,所以,他是次要责任。另外他的朋友也必须负法律责任,就是说,他们必须共同承担这6000元的赔偿。  现在,最佳的方法就是,和派出所协调,让他和那个同事(你说的“主犯”)先行赔偿这6000元,然后,再追究那逃跑的朋友的赔偿责任。因为无论取保候审还是什么的,都没多大效果。最后,还是需要赔偿,与其等待判决,不如和受害者商量,让他撤诉,公安机关也省事,你们也省事。不要为了几千元闹的鸡犬不宁的。不仅赔上时间、精力,最后还不止花这些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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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谁能纠正派出所的不法行为,所以在这里的答案是用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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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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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说的情况,主要当事人赔过钱,这件事就算了结啦。派出所现在拘留人是违法的。超期拘役更是违法。做好几点工作:1。到县(区)级公安分局法制科上诉。若他们不理采,可到市级公安法制科上诉;2。最好找到省、市级的新闻单位反映,取得他们的支持就好办啦;3。事情解决后,到法院行政起诉,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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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要赔偿的时候,要果断.真的是,打了人,赔钱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的确要马上处理,快点找个律师.要在当地有点关系的,新手,菜鸟就免谈了.找派出所调解处理吧.现在出的钱一定会比当时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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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或是找警察从中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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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是参与的人都要分别赔偿的,不是由主犯一个人来承担的,如果他有良心承担就另当别论了。一般来将肯定是不会承担的。还是赶快去交钱吧,这样马上就可以放出来了。现在是在公安机关处理阶段,不要等到去法院,那时候就是刑事带民事了。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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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满一个月后,应该移交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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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的法律很明确: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日内不能查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如果条件允许,你应该尽快找一个律师,将有关情况讲明,请律师来协调各种关系。  祝你成功运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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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找个律师来处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