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参考的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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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三论 企业"行政"人所熟知,它可以说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然而"熟知非真知"。迄今为止,有关的研究却很少,在我们关于企业的研究中留下一个巨大的空白。在这么一个重要领域留下认识上的空白,就不能不使我们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经常地陷入混乱和偏差。本文试图探讨其中的三个问题,以期引起讨论。 一、 企业"行政"就是企业"管理" "行政"即"管理" "行政"这个词,英文中是"Administration",经常与"Management"(中文一般译作"管理")通用,常被译作"管理"。事实上,这两个词经常是同义词。 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最新高级英汉辞典》中,"Administration"有以下含义:1,管理;2,行政;行政机关;3,执行,施行。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现代汉英辞典》在"管理"一词之下,有"Manage"、"Administer";在"企业管理"一词之下,就是"Administration of enterprises"。 事实上在英文中,"Administration"、"Execution"、"Management"、"Control"、"Run"、"Supervise"等词经常通用,用来表示"管理"。比如说,按照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汉英企业管理词汇》: 管理才能(又译"行政才能")-Administrative ability/Management talents/Executive talents 管理层次(又译"行政结构")-Administrative levels/Management hierarchy 管理成本(又译"行政费用")-Administrative cost/Management cost 管理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dure/Management process 管理技术-Management technique/管理技师-Administrative engineer 管理决策(又译"行政决策")-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nagement decision/Executive decision 管理人员(又译"行政人员")-Administrative staff/Managerial staff 管理行为-Administrative behavior/Management behavior 管理职能-Administrative(Management、Controlling) functions …… 可见,在英文中,"行政(Administration)"一词的原义,就是"管理";企业中的"行政(Administration)",或"行政管理"(Executive management),就是"企业管理"本身,即包括计划(决策)、组织(人事)、指挥(领导)、控制等职能在内的全部企业管理活动。正由于此,西方以及香港的一些大企业的最高首长就不叫"总经理",而叫"行政总裁"或"执行总裁"。 理解偏差的根源 但是为什么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理解中,"行政"似乎只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而且往往有着某种政治意味呢? 原来,在西方,企业的管理科学的产生,早于国家管理科学"行政学"(Administration)的产生,后者源于前者的启迪,是从前者逐步移植、演绎而来的;它的内容,也就包括计划(决策)、组织(人事)、指挥(领导)、控制等。为了区别起见,西方又常用"Public administration"(中译"公共行政")一词,专指政府事务的管理即国家"行政",以区别于私营企业的管理或工商企业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但在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是先引进了西方的国家"行政",后引进"企业管理";进而将国家"行政"移植、演绎到企业的管理之中,造成了中西一般观念中对"管理"、"行政"等概念理解?的差异。对于"Ad nistration"一词,中国人经常按照中国古语中的"行其政事"、"行其政令"而翻译成"行政",显然就使其从一个广义的管理学概念变成了一个狭义的国家政治学概念了。在原先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行政管理有代表国家或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功能,这就更加强了"行政"一词的政治色彩;"行政"与"管理"的分家就愈加明显。同时也使人误以为企业的行政管理是从国家管理中借鉴来的。 二、"行政"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行政"的地位 一个企业的工作,通常分成以下几大块:管理(行政)、技术(设计)、生产(施工)、经营(销售)、发展(开发)、财务(资金)等;企业"行政",亦即企业"管理",就是其中的一块。 然而管理(行政)在企业的上述几大块工作中占有独特的地位。除管理(行政)以外的其他几大块工作,其特点是局部性、专业性,我们可统称其为"业务"工作;然而管理(行政)工作却具有各种"业务"工作所不具备的全局性、统摄性;它是企业这个有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它和各种"业务"工作并不是并列关系,正如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与其他系统并不是并列关系一样。 然而在许多企业中,行政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不要说受到特殊的重视,连与其他各块工作同等的重视都得不到。很显然,我们经常听说某某老总特别偏心于"经营"、"技术"或"财务"等等,却从未听说有一个特别偏心于"行政"的老总。许多老总都把行政人员当成"打杂的"、"跑腿的"而随意使唤,从不认为行政人员也有人才,也不认为行政工作需要人才。这样一来,往往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由于公司中由上到下对行政工作的不重视,行政人员队伍往往士气不高、人才外流,结果就造成企业行政效率低下、拖累整个企业的业务;老总们恼怒之下,不是从自身找原因,而是动辄重斥、撤换行政人员;导致行政队伍更加士气不高、人才更加外流,造成企业行政效率更加低下、更加拖累整个企业……如此这般,每况愈下。试想一下:中枢神经瘫痪,这个企业还有什么希望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老总们的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应、缺乏长远眼光、重经营轻管理的普遍倾向之外,对企业"行政"及其在企业中的地位缺乏认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行政"的作用 企业"行政"是为推动、保证企业上述几大块"业务"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为做好各大块工作之间的协调、使之产生有利企业发展的最大合力而提出的一系列目标、计划、要求、规范、制度、程序、做法,以及所提供的一系列资源、条件服务,如在人力资源、办公环境、办公条件、生活条件等方面提供的服务。 必须指出的是,一个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并不局限于企业的专门行政部门(如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而是以总经理为最高首长、由行政副总分工负责、由专门行政部门具体实施、操作,其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内部的方方面面的一个完整的系统、网络。它的作用,就是承担着企业的全部管理(行政)工作,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技术(设计)、生产(施工)、资金(财务)、经营(销售)、发展(开发)等几大块业务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 也就是说,企业的技术(设计)、生产(施工)、资金(财务)、经营(销售)、发展(开发)等几大块业务的有效开展都有赖于高效率、高质素的管理(行政),它们之间的协调更有赖于高效率、高质素的管理(行政);任何有经验、有思想的企业管理者都会充分体会到,"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精品、管理出人才",实在不是虚言。 三、企业行政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分工 企业的上述几大块工作,包括行政(管理)工作,都以不同的程度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分支机构),任何一块的工作都需要各个部门(分支机构)的协同作战(这里说的并不仅仅是外在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内在的"协作")。其中,管理(行政)更是渗透到每一个部门的方方面面。正如前面所说,企业行政工作是企业整个行政系统的工作,而不仅仅是行政部门的工作;正如财务工作是整个财务系统的工作,而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一样。 然而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普遍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以为行政工作就是行政部门的工作,技术工作就是技术部门的工作,销售工作就是销售部门的工作,……以此类推。由此,在公司领导的分工安排上,众多中国企业就顺理成章地让行政副总分管行政部门,技术副总(或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分管技术部门,经营副总分管经营部门,财务副总(或财务总监)分管财务部门,等等。 这样一种认识和安排在很多企业导致了一系列弊病。其结果往往是各个副总都把自己分管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分封国",站在个别部门(或分支机构)的立场说话和思考问题,其充当的并不是"副总"的角色,而是"大部门经理"的角色(如果分管的只有一个部门,其充当的就只不过是一个"部门经理"的角色,该部门名义上的"经理"就沦为"副经理"了)。其见识和工作水平只能长期停留在部门经理的层次上。这就使整个企业范围内的协调、协作变得十分困难,动辄要请总经理甚或董事长出面。国内很多企业就因此成了一个个封建割据下的"诸侯国"。重复劳动的增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对外口径和内部工作标准的不一致、工作效率的低下、权力与责任的过分集中、企业主要领导人的压力过大、干部及员工的无全局感、无责任感、无积极性、无创造热情,作风疲塌,得过且过,以及相互之间的隔膜、隔阂、推诿、扯皮、摩擦、冲突、不合作、难协调等等,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且让我们借用一下"系统论"。如果我们把整个企业视为一个"大系统"的话,企业的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就可以视为一个?quot;小系统";但是在这一"大"一"小"两个系统之间,还有若干个"中系统";这种"中系统"一般有:管理(行政)系统、经营(销售)系统、技术(设计)系统、生产(工程)系统、发展(开发)系统和财务(资金)系统,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一个企业通常都有的"几大块"工作。但是,无论是用"块块"或"条条"来描述它们都不合适、不确切、不科学,因为它们其实是一个个系统、一个个网络。 这三种系统的关系是这样的:"大系统"包含了"中系统"和"小系统";然而"中系统"却不是包含着"小系统",而是将其触角深入各个"小系统"之中。也就是说,"中系统" 与"小系统"并不是包含关系,而是交叉关系。 企业的管理(行政)、经营(销售)、技术(设计)、生产(工程)、发展(开发)、财务(资金)这几大块工作,我们不妨称之为"大行政"、 "大经营"、"大技术"、"大生产"、"大开发"和"大财务"。它们是以不同的程度伸展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一个个网络、一个个系统。 按照这样的思路,在公司领导的分工问题上,应当从管理体制上(而不是仅仅从口号上或精神上)保证公司领导之间的"分工不分家"。分管公司行政、技术、生产、财务、经营或开发的各位副总,都应是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统揽涉及全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大行政"、"大技术"、"大生产"、"大财务"、"大经营"或"大开发"的;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或哪个分支机构,只要是"行政方面"的事,都由行政副总统一领导和出面协调;只要是"经营方面"的事,都由经营副总领导和协调,以此类推;副总不应管"部门" (或分支机构),而只应管"方面"(即某一方面工作)。总经理则负责各位副总所代表的"各大块"工作(即几个"中系统")之间的协调(而不是各位副总所代表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协调)。 也可以这么说:总经理统领着企业这个"大系统",负责这个"大系统"之内各个"中系统"之间的协调;各位副总统领着所分管的"中系统",负责的是所分管的"中系统"所涉及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部门经理统领着本部门这个"小系统",负责该"小系统"即本部门内部的协调。这样一来,"副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副总","部门经理"也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部门经理"。 按照这样一种思路来建立企业的各个系统之间、各个公司领导之间的分工体制,可以解决目前许多企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它将有利于打破部门分割,加强企业内部协调;有利于各个副总超脱部门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有利于调动部门负责人的积极性,锻炼其工作能力;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上下分权体系和左右分权体系;有利于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有利于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加强内部团结,增进团队精神;有利于对外宣传口径和内部工作标准的统一;有利于公司领导摆脱冗务烦扰,提高统揽全局水平,使工作更上台阶;有利于振奋员工精神,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热情;有利于拓展干部眼界,促进干部成长;有利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对外形象的提高。 按照这样一种分工体系,企业的行政系统就能克服原先的分工体制造成的部门分割、行政无力等问题,充分、有力地发挥其全局性、统摄性的管理功能,较大地提高企业的行政效率和行政质素,彻底改变行政在企业中的形象和地位,真正体现其在企业中应有的作用。 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加强财务监管的组织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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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写过,又找不到.对不起啊,帮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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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仅供参考当前全国人民正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工作中如何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和“五个统筹”的要求,指导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是完成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提出的“政府创新”任务,和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要求,实现政府创新和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佳路径选择。 一、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 美国学者蒙哥马利(J。D。Montgomery)认为,“行政改革是一个过程,是指调整行政机构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或者行政机构内部的关系,改革的目标和所提出的各种弊病都随着政治情势的不同而改变。”在我们党和国家对发展观的探索过程中,对政府职能的认识也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步深化的。最早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在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及1988年召开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政府工作报告》。当时提出机构改革的目标是: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机构,精简人员。从那时到现在,经历了精简机构、审批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三个阶段。1988年至2000年这12年,转变政府职能主要是通过机构改革来实现的,即以政企分开为主线,以减少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为核心内容,以此来回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一阶段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同时出现两个突出问题。一是难以跳出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二是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从过去直接管企业改为以行政审批为主,政府职能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变化,转变职能步履艰难。直到2000年,找到了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才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当前这一改革仍在继续深入。同时,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转变政府职能进入了全面创新阶段。经过非典之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们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又有了新的飞跃,着眼于行政管理制度全面创新。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从单维度到多维度 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被定位在“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即侧重在“建立”——在经济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公共管理领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是行政管理体制。因此,职能转变的取向从总体而言是单维度的——市场化。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这种单维度的改革逐步被多维度改革取代,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不断深入,已经不仅仅是为了适应“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为了适应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的精简、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既是促进经济的内在要求,也在客观上实现了社会全面进步。这一点,是由“不自觉”到“自觉”认识到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自觉认识的标志。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际上是满足了效率优先的原则,现在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说政府职能要适应的不仅是原来认识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是要适应正在深化认识和正在完善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从简单的“效率优先”,发展到“效率优先但要更多地考虑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当前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一是按照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二是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均衡配置政府功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加强和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实施常态管理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非常态管理,即危机管理;三是把管理方式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适度管制原则,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透明和责任政府、廉洁和廉价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要继往而开来。要综合运用精简机构和人员、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有效措施。尤其要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继续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厘定政府职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政府经济和社会职能,有必要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四个方面职能进行再定位、再认识。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 我们以往在政府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着三个“过分”,一是过分关注经济增长,不太注意经济结构和区域协调;二是过分依靠事前控制,不太重视事中和事后的跟踪;三是过分依赖行政手段,发挥经济和法律手段的作用不够。作为发展中国家,运用政府驱动经济,通过经济调节手段,直接促进经济发展,是一种必然选择的发展模式。但问题在于要把握好“度”,运用好“杠杆”,着眼于“高起点”。政府直接推动经济的“度”设在哪里?一个是政府财力。有的地方经济贫困,却盖起豪华办公楼、修建大广场、宽马路。有的地方办各类劳民伤财的“节”、“招商引资”活动,连本都赚不回来。另一个是为市场经济的发育留足空间。就是说,在运用“看得见的手”时,要想到不能因此而遏止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所谓把握好“杠杆”,是指要把政府行为和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调动民力、启动民间资本的“力点”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所谓“高起点”,一是要正确把握“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宏观调控目标,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总量调控,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是要积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各个环节良好循环,大力发展“三大经济”,即知识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市场经济(一种以生态理念引领的新型市场经济,在发达国家已经初露端倪)。三是要着眼于经济全球化大背景,更多地进入世界贸易市场。过去我们讲进入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重点放在国内市场。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四大贸易国,促进对外经贸,应该成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能。四是要合理划分中央地方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宏观调控权主要应掌握在中央,给地方适当微调的权限。 政府市场监管职能是,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在这方面,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职能分割和监管力度不够。整合监管职能,一是要适当集中管理职权,解决“五龙治水”,“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戴草帽”,“十几个部门管不住一个网吧”等问题。二是某些监管职能实行上下联动、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三是在城市推行联合执法工作。四是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对违法违规失信的法人和自然人,不仅要对其进行罚款、停业等即时的处罚,而且还要纳入信用记录体系,公布于众,使其在今后从业就业、贷款投资、商业信誉、品牌名誉等方面受到全面制约,抬高其违规的成本。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和法制,大大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在社会管理方面,现在存在的问题很多,各国政府都把社会管理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战后,世界经济繁荣,但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贫困、就业、冲突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全球有10亿以上人口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约有5。5亿人在挨饿,有15亿以上的人得不到清洁的饮水和卫生条件,有5亿儿童失学,还有约10亿文盲。贫富差距大,占世界人口40%的人靠世界总收入的3。3%的份额为生,占世界10%的人口却拥有世界上大部分的国民生产总值。失业问题严重,全球公开失业人口1。2亿人,潜在失业人口7亿人口。这些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抓住重点,一抓到底,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创建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在公共服务方面,一是要增加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基础性公共服务。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是向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不仅要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也要注重政府服务提供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可以直接向社会提供,也可以与社会和市场共同提供。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许多国家实践经验看,基础性公共服务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因此,对于基础性公共服务,如公共政策制定、公共安全保障、基础教育(特别是在农村)、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都应当由政府来直接提供,并在发展规划、财政预算、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保证,不能出现角色缺位。二是要加快非基础性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步伐。如城市公用设施、公共交通、环卫服务、邮政服务等,都可以开放市场,或降低市场准入,或公共部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三是实行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制度是从机制层面对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往往效率比较低,较少考虑成本。从有些发达国家经验看,在公共服务提供上实行绩效评估是解决公共服务低效率高成本问题的一把有效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