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年约60岁,因家庭纠纷被别人打死。经法医验尸认为:有一劣骨折断,头部有伤痕且有淤血斑。但这不是致死原因,死因为我亲戚原有心脏病(但在此之前未发现)。因此当地派出所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纠纷,调解补偿1000元人民币。但我认为虽然事因是民事纠纷,但打死人就应该算刑事纠纷,因此想请教各位:这是否算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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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提供的资料,致死原因是心脏病发作,就死亡而言,在刑法上进行评判,属于意外事件.但一肋骨折断,头部有伤痕且有淤血斑,已经构成伤害,也应属于刑事案件,应该提起刑事诉讼.此外,1000元的补偿显然不够,死亡补偿费一项就应有好几万,这个调解方案不应该接受.如果公安机关不刑事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是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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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肋骨折断,头部有伤痕且有淤血斑,已经构成伤害,也应属于刑事案件”说法不对。根据伤情鉴定的标准,应是两根肋骨才是轻伤,一根是轻微伤。头部伤痕且有淤血斑。一般也是轻微伤,轻微伤不是刑事案件,是治安案件。本案中即使你亲戚的死与殴打所致伤情无关,派出所的调解补偿1000元人民币也显得草率了。因为心脏病的诱发也很可能是殴打造成的。救济途径:你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申请立案。不立案的话会告诉你理由的。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当然也提起刑事自诉.最好的办法找个律师。另外,和龙律师探讨,有刑事纠纷一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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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龙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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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和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