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的人均家庭总收入为人民币10990元,在5市中排第1位,比排第2位的上海多383元。但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比较,广州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21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7%,但上海则为9656元,超出广州135元,在5市中居第1位。我不太理解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原则区别,盼智者解答。此问题我发了多日没有回答,发债券栏来是希望债券栏的朋友们能给我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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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当然有区别。总收入是指所有赚取的利益。包括工资奖金。股票收益,债券等等。 可支配收入则小很多。因为总收入中或许有一部分要付住房贷款,一部分可能支付保险。一部分要支撑家里基本生活费--吃穿住用行等等基本要素。 等剩下的可自由支配的就是你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永远小于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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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上海人的角度出发,我的理解可能是:上海人比较广洲人保守一些、在住房贷款方面更谨慎一些。因为,我知道广洲靠近香港,最先接受炒楼风,许多家庭-住房还贷占了大头,这就是不可支配的收入。而在上海,尽管楼市炒得最高,但最先来炒的是温州人、去年开始由豪赌人民币升值的外资进入接盘,温州人赚得盆满钵满全身而退,作为主人的上海人由于太过保守和过分精打细算,首先考虑的是-量入为出,所以还贷比重很小,包括车贷。我所知道的上海人,很少有为还贷而发愁的,尽管没有跟着楼市火一把!我想这或许就是家庭总收入比广洲人少、而家庭可支配收入却比广洲人多的一个原因吧!这也从侧面看到了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区别:总收入还要包括许多不可支配收入-上面各位提到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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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这是因为个人收入来源多样性造成的。个人的收入如是以债权和不可变现的股权形式存在都是不可支配的,如同企业,应收账款是收入,要纳税,但并不可支配。个人的资产如果也列出资产负债表,这个问题就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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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总收入中包括房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现在不能使用的钱,可支配收入应该是到手的现钱,所以可支配收入一定会低于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