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大家,我就是应届毕业生,去工作也才一个月差不多,每天完成自己应该做的工作,然而公司最近要我们大家完成一个任务,不完成就要扣除大家的工资,请问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热心网友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要获取更多信息请登陆:
热心网友
这事情单凭你这么一说不能就判断是违法或者合法。你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了劳动法违法行为有这几种:1、劳动任务超出劳动合同中的工作范围 2、公司奖励惩罚办法不合理,肆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3、增加新任务让劳动者加班而不付加班费。 但是你在你的描述中并没有任何说明,没有说明新增加的任务是不是应当归你管?公司扣发工资是扣多少?有没有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新增加的任务是否需要你加班?有没有发加班费?这些都需要一个很细致的表述,你没接触过法律,所以说的不太得要领。 写个问题补充吧,然后我再帮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