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后的视为辙回,是怎么理解的,请大家帮忙。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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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为什么被视为撤回,原因较多。为了把原因说得更清楚,下面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就不同的审批阶段,可能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说一下。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您登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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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什么是视为撤回?首先就应该理解什么是撤回?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因此,可以这样理解:无论是发明专利申请,还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凡是申请人以主动的方式,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放弃其专利申请的行为就是撤回。 那么,什么是视为撤回呢?有了上述“撤回”的认识后,可以这样理解:凡是申请人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没有交纳或交足规定的费用、不请求实质审查、不提交该交的文件、不答复该答的意见陈述或不补正该补正的文件,均被认为是申请人放弃其专利申请的行为,也就是视为撤回。(参考《专利法》第35、36、37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3、42、44、62、69、92、103、105、110、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