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父亲去世了,他母亲没有工作,他家共有六个儿女。在他父亲去世前,他母亲、父亲把房子给了他女儿,并做了公证。父亲去世后,儿女共同办了丧事。现在他母亲让儿女共同出钱保证她的生活,请问这位朋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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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的朋友应该依法进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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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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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怎样分配他们的财产不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那是法定的,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免除。从道德上看,父母给子女的最大财产就是生命,其他的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如果你朋友觉得分配不公,那也没办法。只有在遗产分配上多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不尽或少尽义务的子女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父母生前决定的财产分割子女无法律上的权利要求。在父母生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平均的,不可免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