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车辆伤人的民事赔偿案件,已过了上诉期限,请教还能有什么办法重新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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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如果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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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也可以去同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出抗诉。但是,法院出于维护原审裁判公信力的考虑,即使原审裁判有问题也很少进行再审。建议你还是写信给人大代表,批转法院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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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供证据,或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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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的条件是:第一百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