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核定征收,同时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但是当地税务局答复他们不管优惠政策,核定征收就要交纳所得税,请问情况是这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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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的答复没有错。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享受所得税所有的优惠政策,纳税减免仅限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即使是非核定征收企业,在政策优惠期或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如财务核算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仍要补缴所得税。这也是为了堵塞政策漏洞,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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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份“减免申请报告”,让税务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