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FOB的货物,我们跟上海一公司定的仓,到加拿大亏比克.结果我们的货没作出来,没能按他们的要求时间进仓.他们的罚单开的是:8立方每方100美金,还有其他费用约100多美金,按照8.30折人民币给他们,不能少。对于他们的单方面决定,我们有办法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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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下了定舱单,相当于与运输公司签定了合同,你们没有按约定时间备妥货物,是属于你们违约。但一般定舱单中都不会明确规定违约时的处罚条款(这与大宗散杂货签定的租约不一样,在那里面会对各种违约情况作详细规定的),所以他们单方面向你们开罚单是没有依据的。如果他们确实因你们未及时交货蒙受了损失(通常他们会将你们预订的舱位配别的货,不会有损失的),他们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且索赔数额也要与实际损失相符。所以,对该公司的索赔函,你们可以要求证据,或者干脆不予理睬。

热心网友

是你们违约造成他们的船空载,是他们损失呀,赔偿的问题你们商量着办吧,办法总比困难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