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歌手想翻唱另一个歌手的歌,需要完成哪些程序?版权费是和对方协商还是有相关规定?例如孙燕芝翻唱朴树的“那些花儿”。如果是国内歌手想翻唱国外的一首歌,用它的曲,又是什么情况呢?比如郑钧翻唱Coldplay的“Yellow”.如果是翻唱一首很大路的歌,大家都在翻唱,那又会怎样呢?比如Beatles的Let it be。请了解的人或者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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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版权费以双方协定为准,可以参考有关的规定。翻唱国外的歌曲一样要取得授权,大家都在翻唱的歌也要经过授权的,否则都是对著作权的侵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可能大家都在翻唱的歌已经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对于这类的作品,就不必再取得授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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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翻唱歌曲构成侵权要以盈利为目的,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如并不发行磁带、在盈利性的晚会上翻唱歌曲等,就不够成侵权。翻唱歌曲如以盈利性为目的,则应经过曲作者的许可,注意不是原唱歌星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