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询问我个人一个问题有关长胜乡原崔书记2000年1月借我现金4万给乡干部职工发放工资,约定3个月还款,且有乡会计出据经办手续(现已换届4任),讨要几年都以乡财政无钱为由,至今5年本息未给一分。请问旗政府能否用行政手段为我督办讨要这多年未偿还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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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证据充分,你就应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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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这些年一定和(他的)上级政府交涉过,出于无奈才到这里来问的。本人的建议如下:1)到本栏目的法律专栏去问该问题。2)到各栏目都去问一下该问题,或许有高人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比如本栏目有高专家分的人现在不答题了,如果你能够想办法让他开口)3)我看你是新手,没什么分数,我很想送你100分(让你可以悬赏答题),不知道你擅长什么,发短信告诉我,我出题送你100分。希望其他高分的网友也可以解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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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一级的政府一一旗政府应该能够代为督办!中国的事情往往需要领导出面或舆论监督才能介决,因为名级政府的产生和奖罚都来自于上级政府,而非民众、政债与司法。这也是中国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