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现役军人,副营,老婆是青岛户口,请问转业方面有什么规定?安置方面有什么规定我是外地现役军人,副营职。女朋友是青岛常住户口。我是不是结婚后就可以转业到青岛。在对转业军人的安置方面有什么规定?
热心网友
行的,不过要你们结婚以后你把你的户口转到他的户口地就行了
热心网友
办理"非迁非"户口(一)"非迁非"条件及办理程序:1、 干部、职工调动。凭人事、组织、劳动部门商调函或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缴、免城市增容费证明,到迁入地公安分(市)局登记办理户口准迁手续。2、 招生、毕业生分配和转业军人。招生(含农转非)由单位持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缴、免城市增容费证明等经青岛市公安局批准。毕业生分配和转业军人由单位或本人持分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缴、免城市增容费证明等经分(市)局审核批准,到派出所办理落户。3、 退伍军人(含志愿兵转业)。本市入伍的,持安置部门的证明到分(市)局审核批准;对异地入伍或家庭起变化落非农业户口申请进青岛市内四区的,由青岛市局审核批准。(二)"非迁非"所需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须用兰黑墨水写)2、 申请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3、 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4、 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待业证、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职工投靠子女的,须有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当地无子女证明。5、 其他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