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的一个朋友出差,在外地钱包和行李被偷了,在等待家里给他办理证件和邮寄钱的中途,他2天没吃过东西,在一个超市一时抵抗不了诱惑,偷了一个鸡腿,和一些散装食品也就是花生和几个糖块,被当场抓获,商场喊他赔偿500元,说是商场每月肉食损失的1/10,当时他没钱,就把他的手机扣留,我的朋友的做法是错的,我想问的是商场做法有没有问题,还有法律上,对偷窃100元左右物品是什么样的处罚!

热心网友

商场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朋友甚至可以告商场,他不是累犯,而且情势所迫,公安局会考虑的。

热心网友

商场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对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和处罚只能由国家执法部门实行,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能私设公堂!更何况对你朋友处以500元罚款无事实依据,严格说来这还是一种敲诈行为,更不用说他们私自扣押他人财物了。在末经司法机关审判前,任何人都不能被定性为罪犯,只能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常说的嫌疑犯。

热心网友

应该问题不大吧!不要担心!

热心网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场没有处罚权。他没有权力作出处罚决定。只能移送派出所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处罚。 对于这种情况,最多就是教育一下把钱赔了就可以了。手机是可以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