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年前已登记结婚,仪式将在明年办理,我父母首付了一笔钱买了房给我俩,房产证上户主登记父母名字,女友和她父母很在意,执意要在产证上加上女友名字,并把我父母名字去掉,办不到就离婚,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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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财产公证呀.找个公证处把你买房子的钱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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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还没一起过日子就惦记着将来离婚啊。我看中庸的办法就是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千万不能到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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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吃亏的又不是你。房子改名后,吃亏的就还要加上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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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无语中...没有安全感的人都会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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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想的,他可能是想这样的话他以后就得不到房子,这个是女人的虚容心,她太心急了,现在这个房子是父母的,那以后不就是自已的了,(先生除非他是爱房胜过爱你,我想如果真正的爱一个人的话是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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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出的售付,她还这么计较,不是个好女孩。婚姻是如此的现实,如果一次次迁就她,以后会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我想你也应该现实一点,把丑话说在前头。不然以后日子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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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下财产公证,然后过户到你的名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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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登记你们两个的名字你父母也怪,以后按揭还贷都是你们两个的,怎么可以不写你们两个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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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到你的名下这样对父母也好交代至于她可以更她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写谁的名字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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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在你们双方的名下才是正常的,只是过在她一个人的名下好像她要的是房子而不是你,相信你的双亲也不会同意的,如果过在你的名下,就问题不大。你可以建议过在你的名下,对你双亲而她都好,而且你们在法律上是夫妻,你可以劝她,你的也就是她的,在谁的名下都是一样?如果她真心想跟你过日子应该不会不同意,要不然她要的是你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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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相爱的话,可以不介意这种外来因素的.如果你的女友真的很爱你,过户到她名下也未尝不可,如果有别的目的,就不敢说了.相爱的人在一起可以不分你我的.不用在意他父母的态度,主要是你女友的态度.也可能是她太爱你,怕有一天会失去你,所以用这个条件来压制你.总之,这事情要看你们俩的爱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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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女人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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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爱你女朋友就按楼上的人说的办,说不句不好听的,你的女朋友太现实了,跟你结婚我感觉应该是想要房子,这种女人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