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目前,关于电影分级,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作为每天都与人们的生活有关的电视节目,讨论分级的问题,也许并不是多余的。分与不分各有说法继电影是否该分级的问题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讨论之后,近日,有关电视节目是否该引入分级概念的讨论也开始浮出水面,而直接的导火索就是日前湖南娱乐频道推出的“星气象”播报。这个被很多观众指责为“过于色情”的节目在观众中引发了诸多争议,不少家长认为:国内电视节目分级的时候到了。就此话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各方面的人士。家长:分级保护孩子刘女士和李女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记者一说起分级,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大声疾呼:当然应该分级!这还用说吗?刘女士以自己女儿为例说,她的孩子非常喜欢看《还珠格格》,因为前两集确实老少皆宜,她也从没反对,可即将播出的《还珠格格3》却包括婚外恋、私奔、吸毒和仇杀等等很多负面的东西,根本不适合孩子看,可孩子不理会这些,因为她已经是《还珠格格》的忠实观众。因此,对于电视剧生产商来说,需要一个分级的标准来对他们的创作进行引导。在她看来,如今的电视剧为了收视率,什么刺激拍什么,家长和孩子毫无准备地坐在电视机面前,很容易就会“中弹”。李女士也认为,就算分级后不能完全保证孩子不会看限制级电视节目,但“分级”至少可以给家长和孩子一个提示,并灌输一种观念,让孩子们明白,并非什么电视节目都适合他们看。鉴于此,两位家长认为,给电视节目分级已经是箭在弦上、势在必行的事。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分级负面效应大观众的呼声如此之高,有关部门的态度如何?记者昨日采访了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处的有关负责同志,他称,到目前为止他还未听到有关电视剧是否要分级的消息,而他个人对分级的态度则是“审慎”。他认为在目前的国情下,分级的负面效果大于正面效果。他说,虽然目前电视节目的状况确实鱼龙混杂、家长的呼声也很高,但“分级”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比如标准如何定,现在的国情是否能确保其执行,市民对“分级片”的心理到底怎样?这不是一件说干就干的事儿。他以1991年左右电影局试行的分级措施——“少儿不宜”为例,“当我们推出了这个限制后,有关部门惊奇地发现居然有很多制片厂希望电影被定为少儿不宜,这时,限制已经成为一种炒作的手段,更激发了很多观众潜藏的低级趣味心理。”他认为,对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相应的法律、管理等配套措施还不能完全跟上,公民整体素质还未达到一定高度,实行分级反而会引来更新的混乱。学者:分级需要等待关于是否该实行分级,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祈林老师的意见和管理部门的态度有相似之处。他认为,目前在中国,电视节目分不分级既不取决于电视节目本身、也不取决于广电总局这样的管理机构,而是取决于社会伦理发展的程度和现行法律机制的完善程度、行政管理完善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他说,如果仍存在大量有低级趣味要求的观众,就一定会有相应的节目出台,因为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电视台已经把商业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此外,分级制度实行后,如果不能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家长和学校应负以怎样的监督责任,比如实行严格的处罚措施等等,“分级”反而容易被某些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商利用,成为炒作的噱头。因此,如果条件不成熟,执行分级没有任何意义。学者建言:引入媒介教育但是,祈林老师也认为,在目前鱼龙混杂的情况下,不分级也并不表示就该听之任之,还是有折中的方式可以采取。他认为,可以学习英国的做法,让学校负担起媒介教育的功能,由老师指导孩子如何正确面对媒体的信息包括各类电视节目。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教育和疏导比单纯通过分级禁止孩子观看限制级电视节目更有意义,因为分级并不能完全做到把孩子与限制级电视节目隔离。而实施这一措施当然也要求对学校的老师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培训。此外,他认为也可以对电视节目时段进行控制,比如在孩子观看电视的高峰期禁止播放少儿不宜的节目等等。人生不是戏曾有报道说台湾一位小学二年级女生因看了电视连续剧,而模仿上吊,最后可能成为植物人。当然我们无法确知孩童自杀的原因真的就是模仿连续剧情节,然国内外已有许多研究,都指出大众媒体和孩童的行为有关联,尤其是暴力行为和观赏含有暴力情节的电视剧情有关。于是乎,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电视节目分级,限制观赏年龄。如此一来,电视对孩童的影响,真的就可以有效控制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分级是一回事,青少年儿童是否会按级观赏节目是另外一回事,真正要落实分级制,减少电视对孩童的不良影响,惟有家长的配合。换句话说,问题不在于电视本身,而是观看电视时家庭的亲子互动才是问题关键。惟有平时有良好的亲子互动,当父母不在,青少年小孩独自观看节目,才有可能会自动按分级来筛选适合自己的节目。而在繁忙的现代社会中,父母亲因为工作而减少亲子互动的时间,能够让子女三餐正常已属不易,和子女共同观赏电视节目简直是一种奢侈,也似乎只有周末才有机会。随着信息社会网络时代的到来,来自于家庭的社会化机会与功能都在式微,学校也逐渐走向人性化与个性化的教育方向,青少年儿童受到空前的重视之同时,媒体成为他们的新宠,也自然在其社会化过程中扮演主要的角色。鉴于这样的发展趋势,成人世界所欲传达的文化与价值观,已很难从传统的“言教”与“身教”来达成,反而需要借助电视与网络所创造出来的虚拟世界来传达。于是乎,成人世界将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不希望孩子们陷入虚拟的世界,另一方面又需要靠虚拟情境来传达大人们的声音。看到许多青少年轻贱生命,实令人惋惜!于是,成人们苦劝青少年不要沉迷于电视上的虚拟情境,以免混淆于现实生活中,以为一切都是游戏,生命可以重来,角色可以更新,而造成对自我、对他人的伤害。可是,成人们也别忘了,如果成人世界自己也在摧毁现实生活的信任感,那么如何教下一代在现实世界中有所依靠,而不投入虚拟世界的怀抱中?分了又如何最近的热门话题莫过于《星气象》的“儿童不宜”。据相关报道,那其实不过是一个介绍流行时尚,临了用几句天气情况作结的实用性资讯节目。之所以被正人君子所诟病,主要是因为主持人嗲嗲的声音、把双脚搭在沙发靠背上的作派,光线昏暗、音乐近似呻吟等外包装有点儿“那个”。“儿童不宜”曾经是一个幌子,这几个字有一种难以言述的神秘和蛊惑。很久以前,国内曾出现过一部号称“儿童不宜”的电影叫《寡妇村》。我猜想,当时的很多人是怀着激动和好奇前去观摩的,然而该影片的含蓄却令人大失所望。在其后的漫长岁月中,偶有电影以此为招徕,但随着“拳头”和“枕头”之类元素从暗撒闲抛的“味精”演变为触目皆是的视觉主菜,这个暗中散发诱惑的幌子显得造作且多余,很快被宣传者果断地抛弃了。另一边厢,忧国忧民之士感于“不宜”元素的无孔不入,“救救孩子”、对影视产品实施“儿童不宜”审定标准及分级制之声时有所闻,惜乎始终不得要领。按说,如果有了“儿童不宜”或曰分级制度,《星气象》之类的暧昧和呻吟就不成为一个问题。但在我看来,也许情况并不如此简单。在满大街搔首弄姿欲拒还迎形象的包围之下,把电视节目分为“普遍”、“保护”、“辅导”及“限制”等级,纵然可以使孩子免受某些色情暴力画面的影响,但如何避得开类似呻吟的广告音效以及“没什么大不了”、“他好,我也好”之类广告语词?适于儿童收看的“普遍级”、“保护级”节目,能否保证不插播壮阳丰胸广告?如果不能,还不如在众多的频道中划出一个“儿童频道”来得干脆。而且,划分等级的标准是什么?是孩子的标准?还是负责分级的成年人的标准?在某些制定规矩的人看来,大学生还“不宜”谈恋爱呢!浑不知时下的孩子所能理解的,岂仅是《叮当猫》、《猪八戒吃西瓜》的程度!据称,有关电影分级制度的调研工作正“被提上议事日程”。“儿童不宜”或许有望正式成为某些电影的注册商标。至于不需要买票、不能验明身份证方准入场的电视节目,“限制级”就更可能成为一个招徕的幌子。电影分级制有望出台在今年举行的全国政协会议上,著名编剧、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正式提出电影分级制提案。日前,广电总局给王兴东发来正式答复,表示正在对电影分级问题进行广泛调研,认真论证,将继续征求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国电影艺术家协会等各方面意见,力争尽快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美国电视节目分级制TV-Y该级别节目适合所有年龄段的孩子。TV-Y7该级别节目适合7岁或7岁以上儿童。TV-G该级别节目面向所有观众,但涉及极少量暴力和性内容。TV-PG观看该级别节目建议有家长指导,节目包含一些暴力以及有暗示色彩的性场面。TV-14该级别节目不适合14岁以下儿童观看,节目中包含有粗口以及性场面。TV-M该级别节目适合成人观看,不适合17岁以下人士观看。该节目包含有直接的暴力和性场面。香港电视分级制香港电视节目分为两个评定类别:PG(即“家长指引”)节目,未成年人观看时需要家长陪同;M(即“成年观众”)节目,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以上两类节目只可以在合家欣赏时间(每天下午4时至晚上8时30分)以外的时间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