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内,春节不让放烟火鞭炮,我认为这是一条不近人情的规定,请各位网友各抒已见?春节是中国的节日,是不容改变的,而随着社会发展春节也变得没年味了。市区内不让放烟火鞭炮,提倡越来越简单。而洋节越来越复杂红火了,这也是一种进步吗?
热心网友
规定有什么用,现在哪个城市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个地方政府根本不考虑民风民俗,想用一纸公文简单了事,结果老百姓过年照放不误,政府落得自己抽自己的耳光。如果想通过控制源头,哪效果更差,搞得烟花爆竹像毒品一样的违禁品,会导致奇货可居,很多人挺而走险造成社会治安不安定,刑事犯罪增多。以色列有这样一条法律:大都数人不能遵守的法律是无效的(我只记得大概了)。因此,在中国禁放烟花爆竹不符合实际,应当废除规定。政府只能搞好宣传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安全,派公安部门维护好秩序,派环卫部门搞好卫生,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热心网友
烟花爆竹严重的危害了我们的身体健康你是饱了眼福了,可是你还吸收了很多有毒气体,所以我认为国家的规定是有道理的
热心网友
同感!强烈抗义此等有违民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