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方案就是:首先,将非流通股全部按净资产价格按比例卖给流通股东,全部变为流通股,然后由国家出面强制原非流通股东通过交易系统买回各自持有非流通股票的数量的股票,其成交价格由市场决定。考虑到资金问题,可以将非流通股分批配售。例如,某股票A:净资产3元,流通股10000,非流通股20000,先由非流通股东按比例拿出30%的非流通股(6000),按流通股东持股比例以每股3.0的价格配售给流通股东,配售完成后,强制其非流通股东在3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买回其拿出的30%数量(6000股)的股票,完成后,再各自拿出30%(总共6000股)非流通股配售给流通股东,再在3个月内买回其拿出的30%数量(6000股)的股票,最后一次性拿出剩余40%(总共8000股)非流通股配售给流通股东,强制非流通股东在3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买回至少30%(6000股),这样,9个月后股票A就实现了全流通,年底根据各股东持股多少来决定大股东、或董事长等这样原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完全处于平等地位,而且也照顾到了发起人股东的利益,因为最初该股发行时,发起人及其他非流通股东(全部的非流通股东)是以股票面值1.0元持有股票,发行股票后,发行溢价所产生的现金最后被平摊了,原非流通股的净资产里含有流通股票的溢价部分。例如股票A:非流通股20000股,流通股10000股,发行前净资产为:每股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0元,则发行后总股数为30000股,每股净资产为(20000+10000*4)/30000股=2.0元/股,如果按照净资产配售给流通股东,则非流通股东虽说承担了创立企业,承受企业亏损的风险,但其资产增加了一倍,也是划算的呀。这还是按照刚刚发行完的情况计算的,如果再考虑到某些恶劣的上市公司,上市后又继续高价配股,而自己放弃配股的大股东,其资产何止增加了一倍!!各位请多加建议或批评讨论
热心网友
你的这个方案很有创意,可是国家会怎么做呢?
热心网友
道理大大的,可能小小的!
热心网友
如果真大是这样的话,那么笑到最后的不是中国人拉,而是那些洋鬼字拉.他们就想在中国大拉一把,接着走人,或者是借这种机会借机破坏我们的脆弱经济体制.
热心网友
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