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二姐的大儿子(农村人,生前没有重大疾病,家中有一多病的父亲,母亲在家种地,弟弟刚初中毕业,还有一七十多岁的奶奶),今年十九岁,在一私营企业(企业运作正常,有上千万元的资产)上班,19日深夜在回家的路上摔伤,在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时不幸死亡,厂方未给他们买保险,现厂方只同意赔付一万元了事,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厂方又如何赔付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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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去申请劳动部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