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的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隶属于一个事业单位的国有企业,成立几年后,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因为其他的原因(可能还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这个国有企业注销了自己,重新注册成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变成了有限公司的资产,同时也没有了主管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是国有资产流失吗?应该由谁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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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和“尊敬母亲 ”提出的“回扣何时休?”问题颇为相似。下面是非功我个人的理解: 这是一个目前中国社会的一个很普遍也很严重的问题,什么“回扣”,“公家的”,“反正报销”,“不拿白不拿”等等都是这种心态的一种表现。 何为“公”,何为“家”? 孰不知拿来拿去都是在拿自己的东西。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村子里的人全是小偷,每天晚上他们都要出去行窃,回来后也会发现自家的东西也被偷了,这样每家都平等的偷与被偷,并形成一种平衡。一天,一个城市人来到这个村子,这个城市人不会行窃,也不屑于行窃,晚上他待在家里,结果第二天有一些人对他极为不满,反对他因为在家而让他们没有偷到东西但自家的东西照样被偷了。而这个城市人又不屑于做贼,于是每天晚上就出去,回来时总是发现家里被偷了却坚持不去偷别人的东西。后来,一些人由于偷了两家的东西而变得比较富有了,他就雇佣别人为他去偷,自己在家里不让别人来偷,这样穷的就更穷了,富的也就更富了。当富人的财富多得不能自己保管时,他又请来了警察,建造了监狱……那个城市人也和很多变穷了的小偷一样饿死了…… 正如我们当前的社会,你拿我的,我拿你的,以为都是拿的是公家的,孰不知家即组成了公,拿来拿去都是在拿自己的东西。而那些在拿的过程中处于劣势的群体就像那个城市人和很多变穷了的小偷一样,越来越穷。贫富分化因此越来越大!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国民素质与国民意识影响的如何分配收入问题。 正如分蛋糕,要想让大多数人都满意,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把蛋糕做大,一是使分配制度更为合理。而分配制度也只是一个制度而已,和其他所有的制度一样,关键是看人如何去执行,这又牵涉到国民素质的问题,所以,提高物质生产量可以缓解这个问题,而只有提高国民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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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没人管.想管的没权,有权的从中想捞.只有人民去管,但是人民在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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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政府管,但是现在问题很多,国有资产继续在流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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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式的情况太多了,我认为有关部门不可能一点也不知到,有人就是从这种情况中得到相当大 的利益.还有直接间接可以官的人过多,大家是你看我,我看你,你不管我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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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管该,玩忽职守应该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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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法不严,么人管---社会主义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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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管的人不会管的,因为有它自己的利益在里面,想管的人管不了,因为他没有权力.现在的社会是人家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社会,其它人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