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是股东的代理商是不是可以控制一个市场或者说可不可以垄断经营?我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国有企业下属的一个产品经销部,由于这个企业的销售范围比较广,就在每个地区设立了一个代理商。这些代理商都是一些地方的有钱人,他们自己出钱买该企业生产的产品,但不提走。别人要产品都得经过他们,他们见此商机故意拉开企业和个人商品价格的差距,自己从中赚取差价!如果别人直接去企业提货只能以他们的名义,否则就提不到货!我想问一下这些代理商的做法是否正确?还有企业也是否有过?

热心网友

这些办法可以说是正确的。为什么,因为代理商是厂家在一个地区的厂品代理,他先为厂家解决了厂品问题。但是他拉大产品价格的话,对这个企业来说,长远利益受损,可向厂家反映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