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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的一天,在美国加利福利亚的一个酒店里,斯坦福与科恩围绕“马奔跑时蹄子是否着地”发生了争执,斯坦福认为,马奔跑得那么快,在跃起的瞬间四蹄应是腾空的,而科恩认为,马要是四蹄腾空,岂不成了青蛙?应该是始终有一蹄着地。两人争执不下,争得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两人就请英国摄影师麦布里奇作裁判,可麦布里奇也弄不清楚,不过摄影师毕竟是摄影师,点子还是有的,他在一条跑道的一旁等距离放上24个照相机,镜头对准跑道;在跑道另一旁的对应点上钉好24个木桩,木桩上系着细线,细线横穿跑道,接上相机快门。一切准备就绪,麦布里奇让一匹马从跑道的一头奔到另一头,马一边跑,一边依次绊断24根细线,相机就接连拍下24张照片,相邻两张相片的差别都很小。相片显示:马在奔跑时始终有一蹄着地,科恩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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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在奔跑时总是有一只脚离开地面,不四脚全部落地是为了防止摔跤。如果遇上突发事件导致身体失去平衡,那只腾空的脚就可以寻找新的平衡点,是用来以防万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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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落地那还叫跑吗?根据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原理,物体向前运动就必须有个向后的作用力,所以有了后面的两只脚。为了保持身体的平衡,不因惯性而跌倒,所以有了前两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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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四只脚全部落地就是处于停止状态了,这就像人在跑的时候没办法两只脚全部落地是一回事,总要有先有后,才会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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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问题!四脚同时落地那不叫跑那叫跳了,跟麻雀一样。想一想,试一试你跑的时候能不能双脚同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