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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戴庆成(香港) (2005-11-02)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范围,包括把可以开设人民币户口的香港指定商户范围,由原先只是提供购物、餐饮和住宿等个人消费服务的商户,扩大至交通、通信、医疗及教育四个类别。  另外,人民币信用卡限额会取消,改由发卡行自行确定。而香港居民日后也可以在香港可开设人民币支票户口,以每天不多于8万元人民币(1万6720新元)的限额在广东省消费。人民币兑换限额也会由每人每次6000元提高至2万元。  有关措施会在配套安排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分阶段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近两年来,发展平稳,相信这次放宽经营范围,可以方便中港居民互访消费,也可强化银行体系中的人民币回流渠道。  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对上述安排表示欢迎。他说:“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便利内地和香港居民的往来消费和促进两地的经济融合。国务院同意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有助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也表示,扩大人民币业务的措施,有助完善大陆与香港之间人民币资金流通的渠道,为有效达致香港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多元化作了准备。  任志刚补充说,金管局将与人行继续积极研究以人民币支付贸易及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等项目。  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讲座教授张仁良相信,零售商户将会在这几项新措施中明显受惠。整体而言,有关措施可以进一步确立香港作为海外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主席关百豪也认为,新措施令本地商户可以直接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商户会更愿意接受人民币消费;至于提高人民币信用卡限额,则会刺激大陆旅客在香港消费的意欲。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网站刊登的声明同时指出,目前不可能就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长远发展方向订立时间表。声明强调,在港人民币业务必须稳步及有秩序推进,并要配合大陆资本项目开放及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廖创兴银行高级经理张南中对此表示,虽然这次中国人民银行放宽人民币业务范围,令消费商户可以设立人民币存款户口,有助于人民币存款增加,但本地银行界目前最希望经营人民币贷款及发行人民币债券,希望未来可以继续争取。  东亚银行副行政总裁陈棋昌也表示,对扩大人民币在港业务的新安排感到失望,认为力度不足,包括没有容许发行人民币债券。  负责人民币清算的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表示,会尽快做好准备,以应付扩大在港经营人民币业务后而增加的交易及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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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戴庆成(香港) (2005-11-02)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范围,包括把可以开设人民币户口的香港指定商户范围,由原先只是提供购物、餐饮和住宿等个人消费服务的商户,扩大至交通、通信、医疗及教育四个类别。  另外,人民币信用卡限额会取消,改由发卡行自行确定。而香港居民日后也可以在香港可开设人民币支票户口,以每天不多于8万元人民币(1万6720新元)的限额在广东省消费。人民币兑换限额也会由每人每次6000元提高至2万元。  有关措施会在配套安排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分阶段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近两年来,发展平稳,相信这次放宽经营范围,可以方便中港居民互访消费,也可强化银行体系中的人民币回流渠道。  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对上述安排表示欢迎。他说:“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便利内地和香港居民的往来消费和促进两地的经济融合。国务院同意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有助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也表示,扩大人民币业务的措施,有助完善大陆与香港之间人民币资金流通的渠道,为有效达致香港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多元化作了准备。  任志刚补充说,金管局将与人行继续积极研究以人民币支付贸易及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等项目。  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讲座教授张仁良相信,零售商户将会在这几项新措施中明显受惠。整体而言,有关措施可以进一步确立香港作为海外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主席关百豪也认为,新措施令本地商户可以直接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商户会更愿意接受人民币消费;至于提高人民币信用卡限额,则会刺激大陆旅客在香港消费的意欲。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网站刊登的声明同时指出,目前不可能就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长远发展方向订立时间表。声明强调,在港人民币业务必须稳步及有秩序推进,并要配合大陆资本项目开放及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廖创兴银行高级经理张南中对此表示,虽然这次中国人民银行放宽人民币业务范围,令消费商户可以设立人民币存款户口,有助于人民币存款增加,但本地银行界目前最希望经营人民币贷款及发行人民币债券,希望未来可以继续争取。  东亚银行副行政总裁陈棋昌也表示,对扩大人民币在港业务的新安排感到失望,认为力度不足,包括没有容许发行人民币债券。  负责人民币清算的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表示,会尽快做好准备,以应付扩大在港经营人民币业务后而增加的交易及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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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公告,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业务范围扩大后,香港居民将可用人民币支票在广东省进行消费支出,支付限额定为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香港居民签发人民币支票,主要是为香港居民往来内地时提供支付便利。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所钟伟认为,放开人民币支票的签发,无疑是大大方便了香港居民在广东的消费。  此外,新一阶段的香港人民币业务还包括以下4个方面:为其持有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范围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提高到2万元人民币;将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每人每天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8万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10万元的限额,限额由各发卡行决定。  另外,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必须稳步有序地进行,且须与内地资本账目开放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改革进程相配合。他说,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放开可以强化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在港人民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回流内地的渠道。  ■解读  个人与商户“待遇”有别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业务进一步放开后,香港居民个人通过存款账户每天可双向兑换2万元人民币,也可以汇款到内地同名的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而香港指定商户开立人民币账户后,可以将其与业务有关的人民币现钞收入存入人民币账户,也可以将人民币单向兑换为港元,但不可以把港元兑换为人民币,也不可以将人民币汇入内地。  经济学家易宪容认为,央行之所以对商户实行“不能把港元兑换成人民币”和“不能将人民币汇入内地”这两道禁令,主要是为防止境外资金炒作人民币。相比之下,居民个人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额度有限,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新业务不会鼓励洗钱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放松对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及开辟更多的渠道让人民币合法及有序地跨境流动,不但不会间接鼓励洗钱活动,反而会加强两地负责反洗钱监督、管理、监测机构对该类活动的监控。因为当更多的人民币交易合法纳入到银行体系后,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便可以更集中、有效地监控洗钱活动。  经济学家易宪容介绍说,新业务的推出将拓展香港银行业的赢利渠道。目前香港银行业人民币存量巨大,却只能通过中银香港获得一些息差。签发人民币支票和人民币卡授信额度提高后,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不过这个资金量相对有限。  贷款业务尚未放开  记者注意到,央行此次并没有放开香港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和人民币债券发行这两项业务。  易宪容介绍说,放开人民币贷款和人民币债券发行这两项业务的前提条件是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但在当前汇率和利率还未实现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人民币还不具备自由兑换的条件。这两项业务一旦展开,可以大大加速香港建设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并为香港银行业的再次崛起提供契机。  他认为,在香港人民币业务深化的过程中,央行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健全的人民币回流机制,满足内地市场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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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香港居民个人可签人民币支票 兑换人民币现钞限额提高 本报记者陈琰 2005年11月02日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从昨天起,香港地区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放开。  本报资料图片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公告,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业务范围扩大后,香港居民将可用人民币支票在广东省进行消费支出,支付限额定为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香港居民签发人民币支票,主要是为香港居民往来内地时提供支付便利。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所钟伟认为,放开人民币支票的签发,无疑是大大方便了香港居民在广东的消费。  此外,新一阶段的香港人民币业务还包括以下4个方面:为其持有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范围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提高到2万元人民币;将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每人每天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8万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10万元的限额,限额由各发卡行决定。  另外,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必须稳步有序地进行,且须与内地资本账目开放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改革进程相配合。他说,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放开可以强化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在港人民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回流内地的渠道。  ■解读  个人与商户“待遇”有别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业务进一步放开后,香港居民个人通过存款账户每天可双向兑换2万元人民币,也可以汇款到内地同名的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而香港指定商户开立人民币账户后,可以将其与业务有关的人民币现钞收入存入人民币账户,也可以将人民币单向兑换为港元,但不可以把港元兑换为人民币,也不可以将人民币汇入内地。  经济学家易宪容认为,央行之所以对商户实行“不能把港元兑换成人民币”和“不能将人民币汇入内地”这两道禁令,主要是为防止境外资金炒作人民币。相比之下,居民个人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额度有限,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新业务不会鼓励洗钱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放松对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及开辟更多的渠道让人民币合法及有序地跨境流动,不但不会间接鼓励洗钱活动,反而会加强两地负责反洗钱监督、管理、监测机构对该类活动的监控。因为当更多的人民币交易合法纳入到银行体系后,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便可以更集中、有效地监控洗钱活动。  经济学家易宪容介绍说,新业务的推出将拓展香港银行业的赢利渠道。目前香港银行业人民币存量巨大,却只能通过中银香港获得一些息差。签发人民币支票和人民币卡授信额度提高后,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不过这个资金量相对有限。  贷款业务尚未放开  记者注意到,央行此次并没有放开香港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和人民币债券发行这两项业务。  易宪容介绍说,放开人民币贷款和人民币债券发行这两项业务的前提条件是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但在当前汇率和利率还未实现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人民币还不具备自由兑换的条件。这两项业务一旦展开,可以大大加速香港建设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并为香港银行业的再次崛起提供契机。  他认为,在香港人民币业务深化的过程中,央行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健全的人民币回流机制,满足内地市场的资金需求。 《京华时报》(2005年11月2日第B3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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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李凯)中国人民银行1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进一步满足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这是继2003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宣布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后又一深化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重要举措。 新一阶段的香港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完善现有香港人民币业务,具体包括:为其持有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户;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0,000元人民币;放宽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80,000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人民币100,000元的限额,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在现行允许指定商户将其营业所得人民币现钞单向兑换成港元的基础上,同意香港指定商户开设人民币现钞存款账户,并可将该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单向兑换成港元。 二、进一步拓展香港人民币业务,具体包括: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不得转让。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上述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于近期内陆续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支持香港经济、贸易、投资以及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深化香港人民币业务公告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 为进一步满足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11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公告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接受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以下简称清算行)的存款。清算行接受的存款除香港参加办理人民币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参加行)所吸收的香港居民个人的人民币存款外,还包括参加行所吸收的香港指定商户的人民币存款。 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清算行为参加行人民币与港币兑换业务提供平盘服务的有关要求放宽如下: (一)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20,000元人民币; (二)为其持有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至包括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户; (三)指定商户可将其在参加行存款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单向兑换成港元。 三、具有个人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内地银行接受经由清算行汇入的收款人与汇款人同名的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的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天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每人每天80,000元人民币。 四、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清算行为香港居民个人签发的人民币支票提供清算服务。香港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该人民币支票不得转让。 五、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10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 上述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于近期内陆续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支持香港经济、贸易、投资以及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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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要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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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 戴庆成(香港) (2005-11-02)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范围,包括把可以开设人民币户口的香港指定商户范围,由原先只是提供购物、餐饮和住宿等个人消费服务的商户,扩大至交通、通信、医疗及教育四个类别。  另外,人民币信用卡限额会取消,改由发卡行自行确定。而香港居民日后也可以在香港可开设人民币支票户口,以每天不多于8万元人民币(1万6720新元)的限额在广东省消费。人民币兑换限额也会由每人每次6000元提高至2万元。  有关措施会在配套安排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分阶段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近两年来,发展平稳,相信这次放宽经营范围,可以方便中港居民互访消费,也可强化银行体系中的人民币回流渠道。  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对上述安排表示欢迎。他说:“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便利内地和香港居民的往来消费和促进两地的经济融合。国务院同意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有助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也表示,扩大人民币业务的措施,有助完善大陆与香港之间人民币资金流通的渠道,为有效达致香港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多元化作了准备。  任志刚补充说,金管局将与人行继续积极研究以人民币支付贸易及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等项目。  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讲座教授张仁良相信,零售商户将会在这几项新措施中明显受惠。整体而言,有关措施可以进一步确立香港作为海外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主席关百豪也认为,新措施令本地商户可以直接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商户会更愿意接受人民币消费;至于提高人民币信用卡限额,则会刺激大陆旅客在香港消费的意欲。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网站刊登的声明同时指出,目前不可能就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长远发展方向订立时间表。声明强调,在港人民币业务必须稳步及有秩序推进,并要配合大陆资本项目开放及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廖创兴银行高级经理张南中对此表示,虽然这次中国人民银行放宽人民币业务范围,令消费商户可以设立人民币存款户口,有助于人民币存款增加,但本地银行界目前最希望经营人民币贷款及发行人民币债券,希望未来可以继续争取。  东亚银行副行政总裁陈棋昌也表示,对扩大人民币在港业务的新安排感到失望,认为力度不足,包括没有容许发行人民币债券。  负责人民币清算的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表示,会尽快做好准备,以应付扩大在港经营人民币业务后而增加的交易及清算工作。。